如何制止政治人物跳槽?最近幾天,霹靂州民聯政府面臨兩名州行政議員和副議長求去,成為“支持國陣的獨立議員”,事實上這3名議員已形同跳槽,導致民聯州政府實際垮台,目前霹靂蘇丹已下令州務大臣尼查辭職,並授權國陣組織新屆州政府。 筆者曾在這專欄中提起,國陣曾用同一個手法,在1980年代逼使沙巴州的團結黨政府垮台。國陣善用在野黨成員的矛盾和利益衝突,反間在野黨,利誘威迫在野黨成員跳槽。 跳槽文化對我國民主發展不但毫無建樹,反而製造政治動盪的局面,很大程度影響外國投資對我國政治局勢的信心。一名高級政府公務員向筆者坦誠地說,霹靂州的動盪政治局勢也將影響我國外資的登陸,基本上不苟同國陣的做法。 人民普遍上對政客互相挖角的花招感到失望,最近在野黨的成員也在辯論,到底應該接受跳槽的議員嗎?一般上都認為,《反跳槽法令》是維護民主的最佳方法,基本上可以解決政客跳槽的現象,在跳槽後製造補選,還政於民。 跳槽現象在西方民主國家也有,但不普遍,也不受鼓勵,更沒有個別的法令規定跳槽就自動失去議席,而必須重新補選,只是,許多從政者都會引咎辭職,否則必須面對輿論的譴責。 我國著名左翼人士希三慕丁萊伊斯就說過,美國的民主制度可能是唯一有效的民主制度。維持民主制度,主要是政治人物必須遵守民主規則,君子風度極為重要,而美國行政首長直選制,議會、行政和司法三權鼎立,是維護民主的要素,跳槽之風非常少見,主要是議員跳槽無法動搖行政首長主導的政府,這也讓議員無法利用跳槽為要挾,勒索個人政治利益。 在英國議會制,多數黨才能主導政府,當兩陣營都有不相上下的議員數目時,跳槽將可能成為勒索個人政治利益的籌碼,除非有很嚴厲的《反跳槽法令》和《反貪污法令》制止,否則馬來西亞是最佳的負面教材。而議會主宰政府的制度,在英國和一些國家可以獲得成功,有賴於政治人物的情操,但最重要的是自由媒體以輿論牽制犯規的政治人物。 修改憲法以便讓行政首長直選,何嘗不是一件可以嚴肅考慮的建議呢?三權鼎立的民主制度不但可以避免議員以跳槽來要挾政府,要面對人民直選的行政首長必須兼顧所有民族和各階層人士的感受,這更可以消滅種族政治和避免政客發表種族言論,看來是一箭雙鵰的方法。 (星洲日報/野巫豎石‧巫程豪)
我們的用餐習慣都是在飯後吃水果,好比餐廳的上菜程序,或是用自助餐時,都會習慣在吃飽後吃水果。其實,這種習慣對健康不利,容易導致體重超重和肥胖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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