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把責任推給叔叔”‧文德甲“丈夫”促女郎對質

  • 女郎在彭亨文德甲拍的其中一張結婚照片。(圖:星洲日報)

  • 莫哈末:在這起刑事案,男家可以找律師起訴女郎,勝敗則看證據是否充足。(圖:星洲日報)

(獨家報導‧彭亨‧文德甲)指遭女郎騙婚的彭亨文德甲“丈夫”,今日(週二,7月28日)反駁女郎,指她把騙財責任推給叔叔,並否認是因欠款問題,雙方的融洽關係才起變化。

男方挑戰女郎如果真的沒做過,就站出來對質,不要一直講被男方家人冤枉!

這名“丈夫”週二下午對《星洲日報》記者說:“我家裡人給她的錢絕對不是給她放賬的。我在吉隆坡時,她說她五叔逼她找錢跟另一個大耳窿交換賬;她卻找不到,叫我幫她找。”

他指出,由於女郎一直哭,說她很辛苦。加上未拆穿她的真面目時,他真的很疼愛她,所以就幫她問朋友。

叫母親隱瞞借錢事

“每次賬到期,朋友問我,我就問她。而她就一直說她五叔沒給她錢,銀行戶頭也過不到賬。回到文德甲後,我也因為錢是朋友的,有時跟她吵架,也不敢跟我媽媽講,所以我媽媽根本不知道放賬的事。”

他說,而女郎向其母親拿錢時,則叫其母親隱瞞他。後來女郎告訴他其母親要合股賣衣服。他也跟女郎說要開時裝店是“夫妻”兩人的事,不要跟他父母親拿錢。

“我有問過我媽媽她是不是有跟媽媽拿錢,媽媽隱瞞說沒有。一直到一張支票未過賬我才知道她跟我媽媽借了一萬多令吉。”

過大禮給5000聘金

文德甲“丈夫”說:“過大禮時女郎表示父母已不在,不必給聘金。而男家在芙蓉過大禮時,女郎的六叔六嬸也沒問起聘金的事。後來拆穿她的謊言後,我媽媽才講出已經給她5000令吉的聘金。”

他表示,女郎若繼續鬧下去她一毛錢都不還,而他從來都不認為她還錢。因為,她曾經多次傳手機短訊會還錢,但到銀行查了戶頭卻沒有。

他說,拆穿女郎說謊那天,聯絡其家人時,其家人都表示已經跟她斷絕關係。但為甚麼女郎卻辯稱伯伯和後母出來幫她?

“還有,如果其家人已跟她脫離關係,為何去芙蓉六叔六嬸家過大禮時,他們還接見我們?為何還幫她瞞著我們?”

警方:非因證據不足
屬民事案不扣留女郎

淡馬魯副警區主任莫哈末指出,警方不是因為證據不足而釋放女郎,而是因為這是一起民事案。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這不是一起罪案或商業罪案,所以沒有扣留女郎。

被指騙婚的女郎週一(7月27日)反駁文德甲丈夫時說,當文德甲前夫逼供後,將她送去警察局後,警方因為證據不足而釋放她。

可入稟法庭起訴女郎

莫哈末說:“在這起刑事案,男方可以找律師入稟法庭起訴女郎。至於勝敗就看證據是否充足。如果能夠證明女郎假懷孕就是欺騙,如果有欠債而有證據也可以起訴。”

他證實《星洲日報》之前的報導,女郎文德甲“丈夫”的父親在6月17日晚上7時,在文德甲警察局報案,指女郎假懷孕和欺騙男方家人和朋友的錢。

星洲日報‧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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