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文章抹黑喊‧告吳良山要文亞蘇道歉
2009-08-09 10:31
(馬六甲)行動黨甲州主席吳良山州議員下週將發律師信給馬華文亞蘇局紳,限他在接信的7天內,寫信道歉及在報章公開道歉,否則他將採取法律行動,起訴文亞蘇毀謗。 吳良山週六(8月8日)在甲州行動黨法律局成員陳仲祥律師的陪同下,發表上述聲明。 被指3次上門挑釁馬華 吳良山週六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文亞蘇於今年2月25日在“東方日報”一篇題為“上門挑釁要不得”的專欄文章中,詆毀他以不文明粗暴的行為,3次上門向馬華進行挑釁。 吳良山說,文章開頭批評武術界的“踢館”行為是不禮貌的挑釁舉動。第二段說文明時代,不是打打殺殺的野蠻時代。之後,文章就指名道姓形容吳良山如何3次到馬華公會“興師問罪”。 第一次是上門與薛亞朝對質“雙面人”的文告,第二次是針對308大選期間出現指責周玉清的布條,第3次是因為豬肉販無法獲得執照的事。 吳良山說,這三次上門,他都有事先電話通知對方,而且邀請媒體記者同行,不可能行粗暴野蠻之事。 “第一次事件之後,文亞蘇和薛亞朝還請我們和記者到巴士總站喝茶。第二次事件,他們還和我們一起在報章‘同聲譴責´掛布條者的行為。” 吳良山指出,如果當時有粗暴和野蠻的行為,相信不會有“事後請喝茶”及“同聲譴責”的結果。“我們在政治上有不同意見,所以上門要求解釋,還有媒體記者在場,這種做法是合情合理與文明的。” 吳良山指文亞蘇這篇文章是無中生有,且含有政治動機,以“踢館”影射他有暴力傾向,要抹黑他的形象,對他進行政治上的打擊。 “我不能再容忍,我認為這是我適當的時機發出律師信,要文亞蘇寫信及在報章公開道歉。”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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