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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12
男变女.恶习不改.新加坡女郎变性后吸毒豁免6鞭刑
作者: admin

(新加坡5日讯)由男变女,40岁女郎虽重犯吸毒罪,但却豁免男吸毒者本该接受的至少6鞭惩罚。

这名本是男儿身的印族被告碧达,在1998年曾因吸毒被判坐牢5年,打3鞭;如今,他虽已变成了外表十足女性的她,但仍不改恶习,被肃毒局人员发现她和2个男子在酒店内滥用冰毒。

本来重犯吸毒罪者至少得判监7年,并至少挨鞭刑6下,可是,因为女性豁免鞭刑,而碧达又已变了性,法律上是个女人,所以法庭只判她坐牢7年3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曾在1998年9月8日在法庭认下吸毒罪,当时他还没变性,是个男人,因此,被判坐牢5年,鞭刑3下。

去年12月2日,肃毒局人员在突袭行动中,到芽笼10巷的廉价酒店内逮捕了被告和同房的2个马来男子;当时他们都在滥用冰毒。

肃毒局在取得被告的尿液作化验后,证实她服用了受管制的毒品冰毒。

据控方指出,被告是在2006年到泰国动了变性手术,成功变成女人。她被捕后,自去年12月10日起就被拘留在樟宜女子监狱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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