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逃‧换人要付1800‧僱主不滿介紹所獅子開大口

  • 劉春琳(左)懷疑女佣逃家另有原因,而向張天賜(右)和郭義民尋求援助。(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一名印尼女傭在一家庭工作不到2個月,就假裝去丟垃圾而逃回去介紹所,把1歲半及4歲的小主人留在家裡;當雇主要求介紹所換人時,竟要另付1800令吉,令她感到很不滿。

雇主也不滿女傭逃跑後還把大門打開,留下2名稚齡孩子在客廳超過半小時。不過,她慶幸女傭沒有把孩子一起帶走。她懷疑女傭逃走或另有內情。

來自靈市的劉春琳(41歲,客戶服務員)今日(週二,2月9日)到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求助。

花了逾8000聘請

她說,於去年杪她通過女傭介紹所,花了逾8000令吉聘請一名23歲的印尼女傭。沒想到,女傭甫上班一週就時常申訴頭暈,不想繼續替她工作。

1月15日,劉女士把女傭及2名小孩載去家婆位於格拉那再也的家。沒想到中午約12時,女傭藉丟垃圾卻一去不返,當時她的家婆在廚房煮飯,兩名小孩留在客廳。

逃跑因不喜歡照顧小孩

她說,她過後聯絡有關代理,被告知女傭在介紹所。代理安排她和女傭見面,女傭告訴她逃跑的原因是不喜歡照顧小孩子。

“我向來都很滿意她的工作表現,而且她把我的兒子也照顧得不錯;由於她逃跑時還帶走一些衣服,因此我懷疑她早已策劃要逃跑。”她說,她要求代理把女傭送回印尼,並且換另外一名女傭給她,但代理竟然要她另付1800令吉才會換人給她,令她感到很不滿。

张天赐:將查不良記錄介紹所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表示,該部郭義民律師將研究劉春琳的案件,並保留起訴的權利,同時也會把案件帶上消費者仲裁庭。

他說,該部去年共接獲5宗類似案件,有的女傭還偷走雇主的財物。

他也會要求大馬外國女傭代理協會(PAPA),調查有不良記錄的女傭介紹所。

(星洲日報)

|

若將鋁製鍋燒焦了,可在鍋中放個洋蔥和少許得水加以煮沸,不久後所有的燒焦物都會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