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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6
2万“钱驴”等坐牢.借户头诈骗警方要对付
作者: admin

(吉隆坡15日讯)警方揭发,过去3年来有2万1千零71个银行户头涉嫌协助网络诈骗集团收钱,这些户头持有人随时要为自己“借出”户头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面对牢狱之灾。

预料警方接下来将会展开援引刑事法典403、420及424这3条刑事诈骗条文展开逮捕行动,并探讨限制他们出国的可行性。

钱驴多是妓女吸毒者

这些钱驴多数是吸毒者、妓女、失业者以及非洲老千的女伴,其中也有一些是为了打临时工而不慎上当的公众。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副总监(网络犯罪及多媒体)卡马鲁丁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指出,由于涉嫌网络诈骗的钱驴越来越多,因此警方觉得有必要与银行及有关当局商讨一些对策。

他说,许多人对自己的银行户头并不太过重视,轻易地将户头“借”或“卖”出去,有些人则被诈骗集团以优渥薪金利诱而甘心这么做。

“我国每年诈骗案的损失数额都超过1亿令吉,而这笔钱大部份都会流出国外,这对我国的经济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探讨禁止出国

对此,卡马鲁丁指出,警方已经与国家银行商讨,要求当局在为客户开设银行户头时,加设一些条款,以确保户头持有人不会胡乱借出银行户头。

“我们建议,将‘银行户头持有人必须对其银行户头出现的任何资金流动及活动负上责任’加入条款中,同时若一旦警方及当局证实某人成为钱驴,银行将会将他列入黑名单,禁止他向任何银行开设户头。”

他说,警方及当局也会探讨限制钱驴出国,或其他惩罚的可行性。

“我们必须要对自己的银行户头负责,若钱驴冥顽不灵,那他们就必须为他们的行为负上代价。”

可疑资金转账速通知警方

卡马鲁丁说,警方会要求银行提高警惕,若发现任何银行户头出现可疑的资金转账,须立即通知警方。

他说,若警方及时获得情报,便可尽快采取行动,截停该户头的资金流动,保住骗款。

“此外,警方确定几乎100%的钱驴知道诈骗集团利用他们的银行户头进行不法活动,其中还有人是重犯,因此他们不能说自己不知情。”

他说,钱驴在网络诈骗中是相当重要的角色,因为诈骗集团必须利用钱驴的银行户头进行资金流动,所以若成功遏制公众成为钱驴,这将能有效打击诈骗集团的运作。

“警方将会竭尽所能去解决这些问题,绝对不会让我国成为诈骗集团的大本营。”

去年10671户头涉网络诈骗

据警方调查显示,去年有1万零671个银行户头涉嫌协助诈骗集团收钱,相较前年暴增几乎一倍,甚至比2013及2014年的总和还多!

警方资料透露,前年共有5千901个银行户头涉嫌网络诈骗,而2013年则只有4千495个,两年总和相比去年还要少了275个,可见去年钱驴暴增的幅度之高的确令人乍舌。

此外,警方也发现,在这2万多个钱驴户头中,有1万9千691个来自12家本地银行,其余的则来自外国银行。

不过,由于一名钱驴可能持有多个银行户头,因此警方在核对这背后究竟有多少名钱驴,并会把他们逮捕做进一步调查。

法令有漏洞警搜证遇阻
提控率不高

卡马鲁丁也坦承,现有法令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警方打击诈骗集团的行动。

他说,执法单位必须要有确实的证据来证明,钱驴将现款交给了骗子,但骗子十分懂得寻找漏洞,令到警方在搜证时面对阻碍。

“我们逮捕许多涉嫌网络诈骗的嫌犯,其中包括骗子及钱驴,但由于搜证方面的局限,因此提控率并不高。”

无论如何,卡马鲁丁说,警方会不断努力透过落网钱驴的供证,去寻找他们与诈骗集团之间的联系,从中取得证据。

“此外,警方也希望公众能够提供警方线索,好让警方更能对付这些害人不浅的骗子。”


知多一点

盗移财物

可坐牢打鞭罚款

刑事法典403条文(不诚实地盗用财物),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少过6个月及最高不超过5年,以及打鞭及罚款。

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少过一年及最高不超过10年,以及打鞭及罚款。

刑事法典424条文(不诚实地或欺诈地移去或隐瞒财产),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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