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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6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作者: admin

政府于去年9月1日在多个州属与联邦直辖区,包括布城、吉隆坡、柔佛、彭亨、马六甲、森美兰、吉打与玻璃市落实垃圾分类措施,同时给予9个月的缓冲期,以便人民能逐渐适应。今年6月1日,政府将正式执法,对付不合作的居民。

在先进国家,例如日本、澳洲,环保意识高涨,垃圾分类行之有年,成效甚佳,而民众早已习以为常,不过在大马,这到底是新鲜事,要改变国人处理垃圾的方式,并不容易。

根据民调,逾60%受访者表示了解这项措施,但当中有些人却没有采取行动把垃圾分类;至于其余40%则不了解相关措施。而民众不愿进行垃圾分类的主要原因是嫌麻烦。

早前许多国民对垃圾分类并不熟悉,然而经过9个月的缓冲期,以及政府的宣导,国人再也没有理由不了解垃圾分类的概念与具体操作。

不过,遗憾的是,不少人虽然已了解垃圾分类的概念,却不愿将它化为实际行动。在政府还未针对垃圾分类展开执法之前,他们依然沿用不环保的旧方法处理垃圾。这反映国民的环保与公民意识仍有所不足,须进一步提升。

目前距离政府正式执法只有3个星期,民众应作好准备,遵照条例分类垃圾,否则将会面对罚款。初犯者会被罚款50令吉,再犯的话罚款增至100令吉,第三次罚款500令吉,若冥顽不灵,继续违例达4次以上,将被控上法庭,最高罚款是1千令吉。

无论如何,政府正式展开执法并不意味就能成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在这个过程中,当局仍需通过各种管道加强宣传力度,传授相关知识,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毕竟,这项新措施需要民众的积极配合,才能事半功倍。

另一方面,当局须确保各种设备齐全,以免因设备不足而影响垃圾分类的推广。负责执行的单位亦须做好本份,有效地履行职务,妥当处理已分类的垃圾。

虽然恰如一些人所埋怨的,垃圾分类在操作上更为麻烦,惟这种处理垃圾的方式却能达到资源循环的效果,同时有助于促进环保。这是垃圾管理系统的趋势,我们须积极适应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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