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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17
【卡巴星教会我们的事】让卡巴星为我们上一堂课
作者: admin

卡巴星骤然逝世,这个消息举国震惊。放眼目前的马来西亚,生前万民景仰、死后备极荣哀的人没有几位,而卡巴星是其中一位。

他一生都在追求公平与正义,他的成就绝不仅仅是一位国会议员、一位资深律师,他更是我国政坛和法律界的典范。

卡巴星这个名字,深深烙印在我国的历史长河当中,然而身为在野领袖,学校的历史课本不太可能会记载他这一号人物。因此,【新教育】今天利用一些篇幅,来让卡巴星为我们上一堂课。

第一课:风骨

“我会坚持我的立场和原则,即使我感到孤单,我的原则仍然和我在一起。”──卡巴星卡巴星去世后,这几天外界对他的赞颂,听得最多的不外乎形容他是一个坚守原则的伟人。

在诡谲多变的政坛,见风转舵是许多人赖以生存的本能;相较之下,能坚守原则、站稳立场,在政坛里愈显得珍贵。卡巴星不但做到这一点,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不是只有在面对敌对阵营时才坚守原则,对于盟党,他只要认为有不对的地方,也不怕说出来得罪人。

近期他反对吉兰丹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当多数人对此课题噤若寒蝉或刻意模糊立场的时候,他的立场始终坚定不移,所以才会有那句名言──“若要实行伊斯兰刑事法,除非跨过我的尸体。”

对于行动党内部,卡巴星也从不担心扮演黑脸的角色,不会因为碍于情面而有所保留。例如,据行动党前秘书长郭金福透露,1990年代党内有位领袖宣布退党,正当其他领袖认为不需对此开炮,卡巴星却说:“你们可以保持沉默,但让我对退党者开炮,以便让这些破坏党的人知道,党内还有卡巴星这位‘坏人’,会无情攻击他们…………”

终其一生,卡巴星都把“敢怒敢言”贯彻到底。身为律师,他比谁都知道谨慎发言的重要,可是这不阻止他仗义执言、说出他认为应该说的话。虽然为此他吃了不少苦头,包括因为批评霹雳州苏丹而在不久前被判煽动罪名成立,但不管结果怎样,他始终还是那个剽悍的日落洞之虎,甭想把他驯化。

除了吃官司之外,在他一生当中,他还经历过不少“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磨难。

1987年茅草行动中,卡巴星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18个月。释放出来后,他继续他的斗争,丝毫没有噤声或妥协的意思。2005年,一场车祸更进一步打击了他,使他从此行动不便,但这也没有令他就此退隐。所谓打不倒的精神,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卡巴星的强人作风,虽然在生前被一些人视为顽固,但不管是政治或司法也好,不是本来就应该不怕受到检视的吗?说他顽固也好,铮铮铁骨也罢,总之比起那些立场摇摆不定、见风转舵的人,卡巴星更像是个定海神针。

在我国当前面临的多事之秋,我们尤其需要像他这样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人物。不管你认不认同他生前的立场与主张,但不能否定的是,他向我们示范了何谓风骨。

威水史!

巴星是少数能把案件带至英国枢密院的马来西亚律师。

马来西亚独立以后,有段时期案件若在联邦法院上诉失败,之后仍可上诉到英国的枢密院(Privy Council)。卡巴星就是当时少数能把案件带至英国枢密院的本地律师之一。

他上诉到英国枢密院的案件,包括1970年代,行动党国会议员范俊登被控煽动罪名成立,遭到国会停职,卡巴星遂把此案上诉至枢密院,此案后来发回重审。

另外,本地法律系学生不会陌生的Teh Cheng Poh案件,也是由卡巴星上诉到枢密院,而让死囚Teh Cheng Poh逃出鬼门关。

虽然枢密院这个上诉管道早已遭到马来西亚终止,但是在四五十年前,打官司打到枢密院确是一件很不简单的事。卡巴星的灵堂照,就选了一张年轻时在英国枢密院外所拍的照片,可想而知这项成就之于他的意义。

第二课:维护宪法、尊崇法治

“信奉上苍;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尊崇法治;培养德行。”

这是马来西亚的国家原则,也是我国的建国理念。作为法律人,卡巴星终其一生都在体现何谓“维护宪法、尊崇法治”。他生前最后一次现身国会下议院,发言时就向议长进谏──“不要拿宪法来玩玩(Jangan main-main dengan perlembagaan)”。

关于卡巴星事迹,近期我们比较熟悉的,是他反对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他的立场如此坚定,是出于对宪法的维护,而非如一些激进人士所说的反伊斯兰。

曾与卡巴星共事多年的律师林启超在谈到这位前辈时透露,卡巴星其实一直都有在钻研伊斯兰刑事法,所以他绝对不是在没有研究基础的情况下,为反对而反对的那种人;他之所以反对实行伊斯兰刑事法,是因为他了解宪法,并且尊重宪法。

针对有人以宗教之名抹黑卡巴星,林启超嗤之以鼻;他举一个例子,来为卡巴星打抱不平。

这个案件是这样的:1986年,原在霹雳州政府部门任职书记的哈丽玛杜莎蒂雅,因为戴面纱(purdah)上班而遭开除,之后这位穆斯林妇女起诉公共服务局。因为被起诉的是政府,这个案件在当年相当受到瞩目,结果接下这烫手山芋、为穆斯林妇女讨公道的,是卡巴星这位非穆斯林律师。林启超说:“由此可见,卡巴星是反伊斯兰吗?”

在林启超的眼中,卡巴星是典型的法律人,他有句话林启超铭记于心,大意是──“法律未必会带来正义,但我们还是要遵从法律,否则这个社会就没有制度可言。”

这也是为什么,卡巴星不但是用法律为民讨公道的优秀律师,他也进入国会,希望透过立法者的身份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三课:为弱势群体发声

卡巴星去世后,许多前往吊唁的民众,诉说着他们跟卡巴星的渊源。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卡巴星很多时候是默默地为弱势群体义务打官司。

在这个律师楼拼业绩、律师也讲KPI的年代,再怎么热血的律师来到现实的面前,往往也会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可是,卡巴星不但本身会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他也允许他律师楼的其他律师,在上班时间去接义务法律援助的案件。目前是吉隆坡律师公会刑事小组主任的林启超,就很感激曾有卡巴星这样的前老板,才让他不至于像一些其他同学那样,热情与抱负快被现实所磨灭。

另外,卡巴星有一点叫人钦佩的是,他义务协助的对象,许多是涉及重案的嫌犯。在外界眼里,也许会觉得这些嫌犯罪有应得、不值得帮助,可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法律的精神本来就假定一个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都是清白的;因此卡巴星帮这些人打官司,其实是在履行法律赋予这些人的权利。

同是律师出身的国会议员张念群,就认为自己办不到。她说:“看卡巴星对死囚的帮助,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为什么很多律师包括我后来不接刑事案?

是因为我们真的没有这个勇气去做。须知道,来求你当他辩护律师的人有可能是触犯毒品罪、强奸或谋杀,你要放下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帮助他们是很不容易的,你真的必须有很高标竿的专业精神。而卡巴星他做到了;他不是没有正义感,更不是为了钱,而是我觉得他看到的正义是比我们看到的正义还要大。”

简单来说,卡巴星就是典型的法律人;塔辛仰法治精神,也因此而比一般人更讲求法律、更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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