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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7
上诉得直!槟州自愿巡逻队合法
作者: kychia

(布城28日讯)槟州自愿巡逻队(PPS)上诉得直!上诉庭今日宣判,槟州政府所成立的自愿巡逻队是合法组织,并推翻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宣布槟州自愿巡逻队属非法组织的决定。

无须按照社团法令注册

以拿督东姑迈蒙、拿督卡玛丁和拿督林添钻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也谕令内政部、全国总警长和政府悉数归还较早前所充公的夹克、徽章、武器、设备及一切属于槟州自愿巡逻队的物品及文件。

上诉庭裁决,槟州自愿巡逻队并不属于一个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所成立的组织,所以无须按照社团法令进行注册。

鉴此,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内政部在2014年11月3日宣布槟州自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的决定。

槟州政府的代表律师为汤米汤姆斯和拿督安美嘉,而代表内政部和政府等3造的为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布哈山。

槟城高庭是于2016年11月22日驳回槟州政府挑战阿末扎希把自愿巡逻队列为非法组织的司法覆核申请,并宣判自愿巡逻队属非法组织。

警方是于槟州自愿巡逻队参加2014年槟州国庆日庆典游行时,以该组织是非法组织为由展开逮捕行动,阿末扎希于同年11月3日宣布,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5(1)条文下,槟州自愿巡逻队属于非法组织。

槟州首长林冠英于同年11月4日说,槟州行政议会一致通过内政部两度在不合法情况下,先是逮捕槟州自愿巡逻队成员,过后宣布该组织不合法。

槟州政府过后入禀高庭,要求撤销内政部宣布槟州自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的指令,并在申请书中把内政部长、全国总警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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