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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8
反假新闻法生效.纳吉:非限制媒体自由
作者: limlc

(吉隆坡11日讯)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今日在宪报上颁布,法令立即生效。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出席全国记者日(HAWANA)推介仪式时指出,他获首相署部长告知,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已获得国家元首御准,于4月11日正式在宪报上颁布。

根据联邦宪报官网,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已在4月9日获得国家元首的签准,今日(11日)正式生效。

国会下议院是于4月2日三读通过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隔天交到上议院辩论半天通过。

违者可罚50万监6年

根据法令,发布假新闻者将被严惩,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和坐牢不超过6年。

法案第4条文阐明,任何人士若存有恶意制造、提供、出版、印刷、发布、转发或散播假新闻,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一旦被定罪,可被罚款每天不超过3000令吉。

第5条文阐明,任何人士无论直接或间接出钱支援制造、提供、出版、印刷、发布、转发或散播假新闻,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有助保护社会大众

纳吉也在今日推介仪式上也开腔捍卫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同时否认此举旨在限制媒体自由。

他说,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8A条文已阐明散播假新闻是一项罪行,不过在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该法令却无法全面解决假新闻泛滥的问题。

他强调,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将有助于保护社会大众,也可以确保联邦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获得保障。

“这项法令也有威慑的作用,即提醒所有民众传播资讯时更负责任,政府绝不会向可以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假新闻妥协。这项法令可以更有效的管制假新闻,而不单只针对社交媒体。”

他也说,在人人皆可以成为记者的时代,网民只要一机在手就可以随意在网络散播资讯,这样的趋势让人担忧,因为网民只是凭藉印象及个人的了解来撰文,这会影响国家的安全与社会的和谐。

新闻从业员须守三原则

他表示,政府将会给予媒体足够的自由来执行任务,不过新闻从业员必须遵守三项基本原则来应用媒体自由,即负责任、真实明确及尊重本地文化。

“媒体自由和言论自由必须有个底线,切勿让假新闻泛滥的问题牺牲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纳吉也现场宣布每年5月29日为全国记者日,以肯定新闻从业员对国家及社会作出的贡献。出席活动的包括通讯与多媒体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秘书长丹斯里沙丽法及马新社总经理拿督祖基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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