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月用量逾35立方米‧檳州徵“水源保護附加費”

  • 林冠英(左2)在曼梳(左)、查瑟尼(右2)及再也巴蘭的陪同下,宣佈檳州11月起將徵收“水源保護附加費”。(圖:星洲日報)

(檳城22日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今日宣佈,內閣已經正式批准,在2010年11月1日起於檳州徵收“水源保護附加費”,以鼓勵檳州人民精明用水,避免浪費水。

他說,檳州是馬來西亞第一個透過征收水源保護附加費措施鼓勵家庭用戶減少用水量的州屬。

也是檳州水供機構有限公司(PBAPP)主席的林冠英說,水源保護附加費的收費對象是以每個月用水量超過35立方米者為主,或每兩個月用水量超過70立方米,水費超過21令吉40仙者(檳水費兩個月計算一次),超額使用的單位每立方米將征收24仙。

70%家庭用戶料不受影響

“限制檳州人民每個月用水量不可超過35立方米有助於將檳州平均一天家居用水量從286公升減至233公升。”

他估計,檳州70%家庭用戶將不受附加費影響,另30%家庭用戶則已被鑑定為浪費水源者,因為他們的平均每個月用水量超出了規定的35立方米。

“水源保護附加費將從2010年11月1日起生效,換言之,它將出現在2011年1月1日客戶的水費單內。唯有那些用水量過多者將付出更多的代价。如果你的家居用水量是合理的,水源保護附加費就對你沒有影響。反之,你就得付出更高的水費,這才算公平。”

他是在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這麼宣佈。出席者尚包括檳州第一副首長拿督曼梳、檳水供機構總經理查瑟尼及公關經理再也巴蘭。

檳州水費東南亞最低

林冠英也表示,檳州的水費是馬來西亞甚至是東南亞最低的,它最近一次檢討是在9年前。那時候開始,檳州的供水成本已經提高了64%,與能源、汽油、化學品及維修費价格的調漲並駕並驅。

“我們得以維持馬來西亞最低廉的水費,其成本是由檳州水供機構承擔。事實上,檳州水供機構以低於成本的价格賣水給80%的家庭用戶。在2009年,39萬5388名家庭享有這項水津貼。檳州水供機構付出的成本實為4100萬令吉。”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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