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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18
哥宾星:合理价享宽频服务.制定最低网速
作者: bslim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3日讯)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透露,他将参考芬兰政府立法规定电讯商需提供消费者最低网速的模式,以确保网络素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以合理价格获得高素质宽频服务。

他说,在将连接网络纳入大马人的基本人权,以及确保我国网络设施“准备就绪”后,通讯部就会考虑制定最低网速,电讯商必须遵守。

芬兰国会在2010年通过法案,电讯公司需为消费者提供最低网速的宽频服务;同时,芬兰通讯管理局(FICORA)也在2016年9月起规定,电讯公司推出市场的配套,网速至少需达到100Mbps。

任通讯部长已满1个月的哥宾星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说,根据官员向他汇报的数据,大马人其实无需为家中的宽频网络每个月支付上百令吉的网络费,合理的价格应该从60至75令吉起跳。

他指出,通讯部上周已宣布将在年底以前将宽频费用下调至少25%,接下来将逐步减低网络费用,并加强网速,以兑现希望联盟的“网速加倍,收费减半”竞选宣言。

他说,目前大马人民所支付的宽频费用为120令吉/10Mbps,比起邻国泰国的74令吉/50Mbps及新加坡的134令吉/1Gbps昂贵许多。

他说,在宣布宽频费用将降价至少25%后,许多网民在推特询问他,为何没遵守竞选宣言将网络收费减半,也没有宣布提高网速;他表示将逐步兑现承诺,希望人民给予时间,让他继续与网络服务供应商讨论收费。

“我们减低宽频费用,不代表我们会对网络素质,如网速妥协。一旦宽频收费在年底下调,人民就会享有更低收费的服务。”

哥宾星表示。他希望能每个月与电讯商代表会面,参与政府政策的讨论,聆听他们的意见。

建议连接网络纳基本人权

哥宾星也建议修改联邦宪法,并将“可连接网络”纳入基本人权的建议带上内阁,一旦获得内阁通过,将在国会提呈动议修宪,修宪需要获得至少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才能通过。

“我肯定其他国会议员会支持,因为这不是政治议题,这是对大家有利的事。”

哥宾星解释,联邦宪法一经修改,将连接网络认可为赋予大马人民的基本人权后,政府就有义务为人民提供网络设施,如置入光纤,方便未来使用宽频服务。

“若要置入光纤,需经过州政府,因为这涉及征用土地,有些电讯商表示面对阻力,因为这涉及庞大费用;但我认为,若这成为基本人权,所有政府都必须认同及给予协助。”

建议房屋计划置入光纤

除了学校外,他认为所有房屋发展计划都必须设下须置入光纤的规定,房屋工程才能启动。

“往后你购屋,当你的房子落成后,(光纤网络)就已经在那里了。”

哥宾星表示,作为通讯部长,他将亲自拜会各州政府,收集意见及寻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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