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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018
珠宝商向罗斯玛追讨珠宝案.总检察署入禀要求介入.“若涉犯罪珠宝归政府”
作者: yslee

(吉隆坡27日讯)总检察署已入禀高庭要求介入世界著名珠宝商世帝贸易公司(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向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追讨44件价值约6000万令吉珠宝首饰的诉讼。

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披露,珠宝商在诉状中指罗斯玛告知这44件珠宝首饰已遭警方充公;不过,政府的立场是,若这些珠宝已遭充公并由警方保管,这意味着这些珠宝与某些犯罪活动有关联。

她指出,所有被警方充公的物品(包括珠宝首饰)都将用作调查的用途,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珠宝首饰与犯罪活动有关,那将全数被没收;一旦被没收,自然就会成为政府的资产,所以总检察署必须介入。

未肯定在充公清单内

陆意清说,现阶段仍无法肯定这44件珠宝首饰是否有在警方充公的物品名单中,因为这只是珠宝商和罗斯玛的说法。

她强调,若这些珠宝真的已在警方手里,总检察署绝不会同意让珠宝商索回这些将来或可能被提呈上庭的证物,珠宝最终会落在谁的手里、拥有权归谁,仍须等待和胥视警方的整个调查结果。

定10月11审涉3方诉讼

总检察署是于昨日正式入禀高庭,要求介入本案,高庭助理主簿官茜蒂法拉芝亚娜今日在内庭会见各造代表律师后,择订于10月11日聆审总检察署要求介入本案的申请,以及罗斯玛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

陆意清披露,承审本案的高庭商业高庭司法专员黄祈琳将决定要预先聆审哪一项申请。

对于总检察署要求介入的申请,珠宝商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表示,他们不会反对总检察署的介入。

律师:珠宝商没总检署准令
追讨珠宝诉讼应撤销

另一方面,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拉吉温表示,其当事人是基于3大理由要求高庭撤销诉讼,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第24(3)条文,珠宝商必须在取得总检察署的书面批准后,才可以入禀这起诉讼。

他说,珠宝商现阶段就向罗斯玛索取赔偿仍言之过早,因为他们的立场是珠宝首饰只是被警方充公了,珠宝商尚没有蒙受实际的损失。

指珠宝充公
错列罗斯玛答辩人

他指出,珠宝商在诉状中也错误把罗斯玛列为答辩人,因为珠宝迄今已不在罗斯玛的手上,所以珠宝商应把充公有关珠宝的执法当局列为答辩人。

针对总检察署要求介入的申请,拉吉温表示,他们目前仍未接获总检察署的申请副本,并会在详细研究和讨论后才决定是否要提出反对。

专为世界各地皇室贵族与富豪供应或出售名贵珠宝首饰的世皇贸易公司是于6月26日入禀高庭,向67岁的“常客”罗斯玛追讨回44件价值高达1478万7770美元(约5980万令吉)的珠宝首饰。

不过,罗斯玛声称,珠宝商是“自愿和自行决定”把44件珠宝送往当时贵为首相夫人的她鉴赏,她不仅没有购入任何一件珠宝,这些珠宝的法定拥有权也不在其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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