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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8
滚动报道:现场直击纳吉今早再被控
作者: gkheng

:::法庭现场滚动更新:::

中午12时05分

主控官玛诺谷陆副检察司要求将纳吉早前失信及滥权案件的100万令吉保释金,沿用至今日的洗黑钱案件。沙菲宜更对此向控方表达感谢。

早上11时50分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其当事人昨日致函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查哈拉,针对原本负责审理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苏菲安退审一事表达不满。

沙菲宜在庭上表示,此信函也交给接替的高庭法官纳兹兰,他认为,苏菲安应在法庭上公开表示退出此案。

纳兹兰随后表示有收到有关信函,但不愿置评。

早上10时45分
纳吉步出吉隆坡第一刑事高庭,前往5楼的第三刑事高庭。

早上10时32分
主控官哈纳菲亚副检察司要求将此案,与纳吉早前的失信及滥权案联合审讯,并移交到第三刑事高庭的法官审理。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基于今日的洗黑钱案件,是延续早前的失信案,也同意控方的上述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阿都拉最终批准案件移交至第三刑事高庭,以安排保释金事宜。

早上10时30分
案件移交第一刑事高庭审理,纳吉针对3项洗黑钱指控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早上10时
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今早率领逾10名支持者,聚集在法庭外声援纳吉。

他向媒体发言时表示,纳吉面对控状都只是与SRC公司或早前警方充公的金饰有关,这证明希盟指控纳吉盗窃26亿令吉只是一个谎言。

他说,倘若希盟政府掌握证据,总检察署早就已经提控纳吉,而非围绕在SRC公司案件,甚至还需惊动警方前往搜查纳吉私宅。点看全文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781985

早上9时50分 加控3罪
首控状指纳吉于2014年12月26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透过其个人银行户头的基金和证券即时电子转账目系统(RENTAS)接收2700万令吉,而这笔款项是来自非法活动的收益。

次控状指纳吉于2014年12月26日,在相同地点,通过上述系统接收500万令吉的非法款项。

第三项控状指纳吉于2015年2月10日,在相同地点接收1000万令吉的非法款项。

纳吉抵触201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5年,也可被罚款不超过非法取得的款项的5倍,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早上9时40分
纳吉步出地庭,案件将移交高庭审理。

早上9时22分
今早未见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出庭,并由哈纳菲亚副检察司负责检控。他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并获地庭法官阿祖拉的批准。纳吉是在201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涉及款项高达4200万令吉。

早上9时20分
法庭二楼靠近电梯的范围,有警卫人员驻守,媒体人员仅可在指定的范围内驻守采访。除了持有法庭发出粉红色采访证的媒体人员获准进入庭内采访,其他媒体人员一律不能进入庭内聆听,即便是要到二楼庭外的走廊,也遭到禁止。

早上9时05分
纳吉的长子莫哈末尼查、女儿诺丽雅娜、儿子季平及女婿达尼亚也到法庭声援纳吉。纳吉将在3项洗黑钱罪名下被控,现在正式开庭。

早上9时05分:
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为首的纳吉律师团队,抵达法庭二楼。

早上9时
约10名纳吉支持者已聚集在法庭外,其中包括巫统最高理事洛曼及曾向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叫嚣的马来女艺人艾莉。

早上8时50
前首相纳吉于早上8时50,乘坐白色VELLFIRE休旅车抵达吉隆坡法庭。纳吉身穿灰色西装,从容不迫地步入法庭大厅,过程中他仅微笑挥手,没有发言。现场也没有发生推挤,阻碍纳吉走入法庭内。

早上8时40分
法庭大厅左翼的电梯外已设起警戒链,禁止使用。据了解,纳吉待会将搭这部电梯上到二楼的地庭。

早上8时30分
据负责纳吉案件的反贪会人员指出,今日法庭不仅是限制到楼上庭外走廊驻守和采访的媒体人员人数,连反贪会人员的人数也受限。

早上8时05分
由于法庭限制媒体采访证的数量,因此尚有大批媒体人员无法拿到采访证到楼上的庭外走廊驻守和采访。媒体人员尝试和法庭职员协调,希望可以给予通融。

早上8时
社交媒体流传巫统最高理事洛曼号召民众集会声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此警方特别安排多名警员在法庭外驻守,现场保卫森严。除了出席审讯的民众,外人一律禁止进入。

百格现场直播

早上7点05分
媒体人员获准进入吉隆坡法庭大厦内。法庭的大厅开设登记柜台让媒体人员登记,以采访纳吉案件和记者会。

早上6时吉隆坡法庭
警卫人员在吉隆坡法庭大厦的门口置放一个告示版,写上只允许处理法庭事务的人士才能进入法庭大厦。根据现场观察,和纳吉首次被控相比,今天这个时间守在法庭大厦外的媒体人数较少。

今天料加控3罪

前首相纳吉今日将被带上法庭,追加3项涉及洗黑钱的控状。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确认纳吉将会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AMLATFPUAA)下,被控上吉隆坡法庭,面对与SRC国际有限公司有关的指控。

反贪会在发表文告中指出,该会是在总检察长同意下作出有关提控。

虽然反贪会没有阐明纳吉将面对的罪状,不过新海峡时报引述消息说,纳吉被追加的3项控状和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第4条文有关。

有关条文的罪行包括直接或间接的涉及洗黑钱活动,即获得、接收、拥有、转移或者把不法活动的收入带进国家。

反贪会在文告中证实传召纳吉到反贪会学院协助调查和SRC国际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

SRC国际公司曾是一马发展公司的子公司,目前隶属财政部。

受召录供45分钟该会指出,纳吉是于下午5时抵达位于吉隆坡大使路的反贪会学院,接受录供45分钟。

根据媒体观察,纳吉乘坐的白色休旅车与其他3辆轿车直接驶入反贪会范围,没有停车对媒体发言。

首度被控3失信1滥权

纳吉是于7月4日首度被控上吉隆坡法庭,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下面对4项控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当天,纳吉面对3项失信罪指控及1项滥权控状,法庭择定案件于8月8日过堂,所以纳吉明天原本就应该出庭,不料反贪会突然追加3控状,把纳吉所面对的指控增加到7条。

之前3项失信控状指纳吉身为首相、财政部长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顾问,授权管理SRC国际公司的40亿令吉,失信高达42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第409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坐牢2年至20年,另加鞭刑及罚款。

滥权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至少贿款的5倍。

吉隆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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