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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18
2女被告表罪成立.法官:政治暗杀证据不足
作者: limlc

(雪兰莪.沙亚南16日讯)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遭杀死的案件今日下判,高庭裁决印尼籍女子茜蒂艾莎及越南籍女子段氏香谋杀金正男表罪成立,须进行自辩。

法官逾2小时宣读判词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今日花逾2小时宣读判词,他表示,在重新及客观审视所有的证据、控方证人的供词及陈词后,认为控方提出的证据很可靠,也证明2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不过阿兹米指出,由于证据不足,他无法裁定这是一场政治暗杀行动。

他指这起暗杀行动很有规划,是由2名被告与4名逃逸嫌犯精心策划,2名被告对此是知情的。

阿兹米阿里芬指出,2名被告宣称在案发当天是在进行恶作剧,但他认为,恶作剧的定义是可让所有人最终笑着收场,但在金正男的案件并没有看到这点。

“恶作剧的目的是为了娱乐及乐趣,不在于伤害他人,最终是以开心的玩笑收场。”

他以国外恶作剧节目《Just For Laugh》为例,并指主持人或演员在节目开始前,会先自我介绍及示范,节目结束后会指向隐藏好的镜头,当中的所有人包括被恶整的对象,都会开心地大笑。

他指出,此案并没有任何“恶作剧”的元素,闭路电视也没有看到四周的人觉得好笑,与辩方律师早前提呈的证据不一致。

“辩方指朝鲜当局才是真凶,但我可以说,真凶就是4名逃逸嫌犯和2名被告。”

2被告案发前后行为一致

“虽然闭路电视画面显示4名朝鲜籍在逃嫌犯,即昵称花守先生、詹姆斯、Y先生及Mr Chang出现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但仅此而已,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是具有政治动机的暗杀行动。”

他说,查案官指死者金哲在案发5天前,曾在浮罗交怡与一名美籍男子会面,但警方未能查出该男子的身份及2人会面的目的。

他指2名被告或不认识彼此,但她们在案发前后的行为一致。

“尤其案发后,2名被告选择到距离案发现场较远的厕所,即机场2楼而非3楼出境大厅的厕所。她们必须远离死者,若逗留在3楼,她们极有可能会被死者认出并捉到。”

他表示,虽然闭路电视画面无法清楚显示2名被告对死者所做的行为,也没有目击证人,但2人在案发前后的一连串行为都足以证明与此案有关。

“2名被告在案发前看起来很开朗和轻松,但案发后却快速撤离现场和举起双手。2人的行事作风一致,且有意识地行动,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走向金正男。”

毒剂集中眼部意图致死

阿兹米表示,2名被告有意图致死金正男,她们将毒剂集中于死者的眼部,是因为眼睛是毒剂最快渗透的器官。

“一般上遇袭者只需1小时半就会死亡,因此眼睛是个关键的接触点。”

他说,2名被告事后快速到厕所洗手,虽然没有闭路电视片段拍到茜蒂艾莎进入厕所,但可以看到她在厕所外徘徊,而段氏香则前往机场2楼的厕所,并在厕所待上一分钟多的时间。

“如此急切的举动,是要洗掉手上的毒剂,避免受到毒剂污染。”

至于4名朝鲜籍贯在逃嫌犯是否与2名女被告有共同意图致死金正男,阿兹米指出,他们必须出现在案发现场,并有预先彩排及计划。

“若没有真正身处现场,要如何完成行动?”

阿兹米表示,本案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在供证时指出,茜蒂艾莎与Mr Chang似乎有交谈,其代表律师也指出,除了Mr Chang,没有证据显示茜蒂艾莎认识其他3名男子,与段氏香更素不相识。

4在逃嫌犯主导命案

他说,段氏香的代表律师也指她并没有与Mr Chang及詹姆斯见面或交谈,不过,有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这4名嫌犯在案发当天都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

“这可证明这4人有实质的角色,不仅仅是一名旁观者。虽然4人不是手把手指挥,但却是主导此案的人。再看到4人在案发后随即搭乘德士离开现场,无形中证明他们有预先安排好的计划。

“即使这4名嫌犯没有一起行动,但他们在案发后改头换面,在3个小时内就离开我国。他们在事前、事后的举动,可见有共同意图致死金正男。”

他指出,虽然控状中没有阐明4名逃逸嫌犯的身份,但查案官在供证时已公开他们的身份,因此驳回辩方对此提出的异议。

被告11月起自辩

在法官下判后,印尼籍被告茜蒂艾莎(27岁)与越南籍被告段氏香(29岁)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

茜蒂艾莎将在2018年11月1日、5日、7至8日、12至13日、12月12至14日进行自辩,段氏香则是在2019年1月7至10日、28至31日及2月18至19日。

此案是于去年10月2日起开审,控方一共传召34名证人出庭供证。

茜蒂艾莎与段氏香是于去年3月1日被控上庭,控状指2人连同另4名仍在逃者,在2017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在位于雪兰莪雪邦的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候机室,为达到共同的企图而谋杀金哲(朝鲜护照号码:836410070),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并可在34条文下被治罪。

茜蒂艾莎的父亲阿斯利亚(左)及母亲贝娜在印尼西冷市的家中,等待女儿的案件下判;阿斯利亚一边为女儿祈祷。

若罪成将判死刑

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绞刑(死刑)。

金正男原本准备从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飞往澳门,在自动登机亭办理手续时,遭2名女嫌犯一人从后用布块捂脸,一人朝他脸上喷射毒液,他数分钟后昏倒在机场诊所,送院途中去世。

印尼大使对判决震惊

印尼驻马大使鲁斯迪基拉纳表示,他对法庭裁定茜蒂艾莎表面罪名成立感到震惊。

他受询问时表示,但印尼政府会尊重这项裁决。

茜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说,“这并不是最终判决,仅是裁定表面罪名成立,若最终判决裁定茜蒂艾莎和段氏香罪名成立,我们就会提出上诉。”

他说,辩方将在11月传召超过10名证人供证,包括来自国外的专家。

茜蒂艾莎泪洒法庭

他指其当事人闻判后感到非常失望,甚至泪洒法庭,但没有多说什么。

他说,其当事人认为这是一场能够为她带来收入的恶作剧拍摄,才会现身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

“她根本不知道这是一宗谋杀案,她被告知参与恶作剧,可以赚钱,所以在对方指定时间出现在机场。她根本不认识段氏香,她们都觉得拍摄恶作剧可以赚钱,才执行任务。”

段氏香身穿防弹衣,在警方的押送下离开法庭。

段氏香自辩将提证据

段氏香的代表律师说,其当事人对于今日的裁决非常失望,并将在自辩环节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

“我们将会传召8至10名的证人,有数名证人来自国外。”

他说,尽管律师团对法官的裁决感到不满意,但会接受,他们相信大马法律会还当事人公道。

段氏香的另一名律师拿督拿兰星表示,尽管死者来自朝鲜,但不能说明朝鲜涉及此案,只能说这是一宗刑事罪案。

“这宗案件可能有政治动机,但只是可能,因为没有证据显示朝鲜涉及。”

段氏香的父亲段文成无法亲自来马听审, 只好透过电话了解女儿的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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