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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8
星观点·大马开明形象蒙尘
作者: bslim

登嘉楼两名女同性恋者被控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日前被施以6下鞭刑,且是在百人众目睽睽下执行,亦是全马首宗同性恋者在伊斯兰刑事法下被鞭打的案例。

鞭刑引发了违法违人权争议,并在国际媒体广泛报道下,令大马开明伊斯兰形象蒙尘,更进一步冲击希盟政府强调的公正平等。

登州伊斯兰党政府坚称鞭刑是根据该州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合法执行,展现该州执法严厉,杜绝歪风,以敬效尤。

伊斯兰法在我国是属于州的权限,但穆斯林同时也受到联邦普通法限制,尽管同性恋在两套法律系统都属于非法,唯鞭打女性且公开执行的做法并不人道。

两套法律制度造成的混乱由来已久,登州鞭打女同更进一步突显国人无法受到公平的法律对待,尤其是在伊斯兰法下。

在登州伊斯兰法下,女性可以被鞭打,但联邦刑事程序法典下却是不被允许,而且监狱法令也阐明只有囚犯可以被鞭打。两套法律的不统一,已经导致我国女性,不分种族和宗教信仰,在联邦宪法第8(2)性别平等条款下被歧视。

伊斯兰党的意图十分明显,引起了LGBT(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群体的恐惧,但普罗大众向来对神权法的担忧亦进一步加深,无论他们是否站在LGBT那边。

希盟政府强调会公平对待所有群体,然而最近的发展显示,依然有进步空间。现在发生有女性公开被施鞭刑,无论她们是不是LGBT,希盟政府必须让国民看到弱势群体特别是女性有受到法律保护。

首相署部长(宗教事务)慕加希认为登州公开鞭打女同的做法宜检讨,仅此而已。慕加希同时表示尊重登州法律,州执法单位是按章行事。这样的表态显然不足在伊斯兰这一块,大马向来以开明形象见称于国际,近几年由于政治因素,伊斯兰宗教有日愈趋向保守的迹象,现在希盟上台也未见改善。登州严厉执行伊斯兰法,诚如穆斯林人权分子所言,并不符合伊斯兰教义中的慈悲精神。

希盟联邦政府可以做更多,希盟执政的联邦和州属必须让公义得到彰显,促使人们可以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让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Read in English on MySinchew: Malaysia's liberal image in pe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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