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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8
雇主恢复承担1万.财长:不要可送回外劳重申请
作者: bslim

(布城25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说,基于雇主和职工会反对,政府决定恢复由雇主全面承担熟练外劳1万令吉的人头税政策;同时,雇主也可以选择将年资达10年以上的外劳,送回国后再重新引进来。

目前国内约有1万名年资超过10年的熟练外劳。

重新申请来马人头税1850

林冠英强调,这批熟练外劳不准继续逗留和直接延长工作准证,他们必须先回国,过后才能以新外劳身分重新申请进来,届时人头税就能以1850令吉来计算。

他今日在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昨日熟练外劳每年1万令吉的人头税由雇主(20%)和外劳(80%)分担的新政策,作出最新的宣布。出席者还有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国行助理总裁阿布哈山,以及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博马廉。

他在新闻发布会上展示星洲日报有关“业者:绝对行不通”的头条报道作出解释说,外劳首10年的人头税依然是1850令吉,至于年资超过10年的外劳,若要延长工作期限,就得缴付每年1万令吉的人头税,并且可延长3年,即3年须缴付3万令吉。

他指出,为了减轻雇主负担,政府原本决定规定雇主承担20%,另外80%由外劳承担,但雇主却投诉外劳没有能力付还80%的人头税,因此认为不应该执行。

“在这之前,外劳一旦届满10年的工作就须回国;因此,政府决定放宽措施,让熟练外劳可以继续逗留大马工作,条件是必须付还1万令吉。政府已经尝试帮忙,否则外劳在10年后就须回国了。”

新措施10月1生效

林冠英说,内阁是在8月29日对此做决定,新措施将会在10月1日生效。

“由于雇主和大马一些职工会认为此举会加重外劳的负担,因此,政府决定恢复之前的措施,由雇主全面承担人头税。”

林冠英昨日宣布调整在我国工作超过10年外劳申请延长临时工作准证的人头税架构,即雇主只需承担20%,其余80%由外劳自行承担,但这项宣布遭受业界反对,认为不合逻辑也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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