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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8
郑钦亮‧荒谬的废死补偿金
作者: bslim

以前我们常说“有事不要问大家,要问专家”,但是死刑这件事不需要专家,因为它是人类史上最古老也是最直接的刑罚,杀人偿命,一命还一命,一人做事一人当,简单如一二三。

就算人类文明晋入法治,它也应该只是一个审讯流程,杀人者死,依然是最公正和让受害者家属最感欣慰的处理方式,更是国家为老百姓维持正义的最到位方式。

别跟我们东方人说欧洲人那一套废死逻辑,那是隔了文化头脑,历史背景和现代演进的血性和肤色的巨大文明与现实差距,奇怪的是不知我们政府的哪一位大官自认我国已经有欧洲的等级,没有提出一个有信服力的说法,就急急要实行废死。

民间传闻,政府里有些有实力的人需要用到一些可以帮助到国家解决一些大事的死刑犯,废除死刑之后,这些人可以活下来为国贡献,将功赎罪。不过这种可能性极低,因为真要用到这类死刑犯相助的话,政府可以求助于国家元首宽赦他们的死罪,只受活罪来啃纳税人的血汗钱,就有命来贡献国家而不必偿命于受害家属了。

在道义上,国家若要废除死刑,第一件要做而且最应首先考虑的是受害家属的感受,而不是考虑国家在死刑制度上的国际地位或“人道”等级,因为国家的国际形象与受害者无关,但凶手完全破坏一个家庭从今以后每一代的天伦和前途,国家竟然要他免于被处死偿命,这又是属于哪一级别的人道主义?

有句话说“搞不懂就问人,再不懂就问神”,对希盟政府执意废除死刑这回事,据说已归类为晋入“问神”的阶段。

因为政府没有一个让老百姓听得懂的说法,也不顾及老百姓反对废除死刑的巨大声浪,坚持要废死,那是不是真的要问神才能明白了?

前两天有新闻说政府正在探讨成立“受害者补偿基金(Victim CompensationFund)”,为受害者家属提供补偿,以减轻受害者家属生活负担的方式,也就是说“补钱了事”,或是给予一些关于财务方面的援助。

这种做法,对处境悲愤受害家庭来说,或许会有少部分家属愿意接受“死者已矣,生者如斯”之说,领取补偿而改变了对失去至亲的伸冤态度,“认同并看清“一命偿一命并非救命而让亲人活回来,活着的人生活还是得过下去。

但是,相信大部份受害家庭都认为他们失去的未来,是多少金钱都买不回来的,谁敢说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都有一个价值是一个真理,是屁话来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政府转了一个大弯,并不是听取民意而来一个大ü转,而是宁愿转去另一个死角,在国穷债高的时候,还要花人民的纳税钱去为死刑犯补偿受害家属,等于是“凶手杀人政府赔钱”,这算不算是另一种经典荒谬?

是不是又要说,新政府执政不到半年,经验不足,再给他们多一点时间看看,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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