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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8
巫程豪 ·从ICERD和建弯桥谈起
作者: yslee

最近,首相马哈迪重提他在2003年倡议的弯桥计划:拆除我方新柔长堤的部份,即使在新加坡不同意之下,也得建立弯曲的“美景大桥”衔接新柔长堤,建筑开销预算为11亿令吉。敦马的两位继承人阿都拉和纳吉都认为,在没有得到新加坡的同意下,无法单方面一意孤行,而最终取消该计划,并必须赔偿承包商多达2亿3700令吉,敦马之前的决策让纳税人无端端买单。

敦马也曾因为伯拉和纳吉决定不再建弯桥而公开闹翻,具体来说,在巫统和国阵强大时,那似乎是敦马和继承人之间的异议,但都直接影响两国人民之间的交往以及纳税人的荷包。敦马其实执着于两名继承人对新加坡的态度太软弱,这必须研究敦马在立国后的马来民族主义,显然是以新加坡作为竞争的假想敌。

敦马在其早期著作《马来人的困境》中表明马新分家的立场,李光耀提出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显然对巫统的“马来人至上主义”造成极大的威胁。

敦马的“马来人主权”的释义确是充满了矛盾,既然新加坡就如其他海峡殖民地的马六甲和槟城一样,在历史文化上都是马来群岛的一部份,显然敦马一生中都把李光耀和华人占大多数的新加坡当作是假想敌,就如南非种族隔离政府当年让黑人占大多数的斯瓦士兰(Swaziland)宣布“独立”,实际上和南非白人政权是主仆之分。新加坡基本上在马来至上主义者眼中,是当然自愿切割领土主权的一部份,保住马来人和土著政治主导权。

重提建弯桥事件显然是国阵和巫统的旧思维,而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成熟关系。笔者希望两国领袖能以更宽敞的胸襟和远见,建设两国长远的合作关系以及领导东盟,进入更高一层政经、文教发展,尤其是各国境内多元种族和文化如何能够和谐地共存共荣,不但要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更应该参考《联合国人权宣言》,确保东南亚各国以共同脚步前进。

在我国领袖谴责缅甸政府没有尽力维护该国境内罗兴亚难民的权益时,令人感到错愕的是:马来西亚和缅甸都不是ICERD的签署国,两国政府似乎在默认实行种族歧视政策,那马来西亚何来的道德地位,替罗兴亚人争取公平待遇呢?

在缅甸和泰国,佛教徒是大多数族群,而必须更妥善处理境内少数族群,包括穆斯林和原住民的权益;但在马来西亚和印尼,穆斯林是大多数族群,如何公平对待少数民族同样成了挑战。

我国政府必须具有更前瞻性的远见,不但要在国会辩论是否签署ICERD,也要通过修改宪法,以便国会议员和政府无法针对重大的国际公约,拿出勇气表达立场时,人民有权利以全民公投方式决定是否要接受ICERD,就如土耳其是以全民公投方式决定加入欧盟。笔者希望看到一个前景充满希望的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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