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锭猥亵案·料传召5人供证
2018-12-06 21:16
李明锭猥亵案·料传召5人供证
著名团康导师李明锭被控猥亵及强迫15岁男中学生口交一案,辩方将提呈陈情信给总检察署研究控状,预料传召5名证人出庭供证。
(布城6日讯)著名团康导师李明锭被控猥亵及强迫15岁男中学生口交一案,辩方将提呈陈情信给总检察署研究控状,预料传召5名证人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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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今日过堂,李明锭身穿深蓝色长袖衬衫及黑色长裤出庭,并大方面对媒体镜头。
主控官诺扎兹拉副检察司表示,控方已提交部份文件给辩方,包括控状副本、受害者的报案书、证人口供、逮捕报告及社团注册局报告等,目前尚缺被告手机的鉴识报告。
她说,控方将传召5名证人供证。
辩方呈陈情信研究控状
李明锭的代表律师黄川源说,辩方将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信以研究控状,要求一个月的时间让辩方提交信函及等待答覆。
地庭法官蓉扎丽达择订案件于明年1月10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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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锭于10月22日被控4项口交及猥亵罪名,较后他于10月26日再度被控4项强迫口交,以及4项猥亵罪名,这令他累积12项控状。
被告第二度被控时,被指在今年4、5、6和6月13日傍晚6时,在雪州沙登岭一间民众会堂,强迫15岁受害者为他口交,抵触4项扺触刑事法典377C(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笞。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2018.12.06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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