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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1
欧阳文风.修宪罪大恶极?
作者: admin

CNN与《时代周刊》著名的新闻从业员法力查卡尼亚(Fareed Zakaria)最近在CNN的全球公共广场专栏贴文,探讨更新美国宪法的问题。

宪法是一国立国之本,亦是其法律基础;很多人以为丝毫不可更动。修宪无疑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这并不意味宪法神圣到一个地步,有如被敬拜的偶象与对象,完全不能修正或增添。

CNN的查卡尼亚其实在国际政治的观点上倾向右派,相当保守。这次他提出修宪建议,而且是谘询民意修宪,算是新闻。他先从冰岛日前呼吁该国老百姓藉互联络的沟通科技如面子书、推特和youtube向政府传达修宪的建议内容谈起,再问美国为什么不能与时并进,修宪以更符合新时代的需求与回应新时代的问题。

他从美国的历史谈起,从历史角度阐述美国曾经历27次的修宪,其中包括废除奴隶制度,因此修宪绝非破天荒的事,老百姓与政治人物不必大惊小怪,以为罪大恶极。相反的,一个进步的国家必须不断修宪,不能故步自封,在不同的时代应有不同作为,不应被历史无知与偏见所束缚。

查卡尼亚的贴文在互联网引起不小的讨论,也厘清一些人对宪法的错误认识,以为修宪就是侵犯宪法的神圣性。

时代不同了,随着新知的发明、发现与崛起,许多旧观念应在重新检视后“俱往矣”。但遗憾的是,很多人还蜷在历史的被子,不愿出来。

改变观念从来不是容易的事,但如果坚持不改变,最终必被历史嘲笑。据说北京过去还有法律禁女人养公狗,因为有伤风化,极不健康。现代人如你听了,想必一句:有没有搞错?养狗合不合法还关狗的性别?

基督教会过去曾诉诸圣经逼害科学家,300多年后,在1992年教宗公开向科学界与世人道歉。这是明智之举,只是有多少人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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