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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2
郑丁贤.AES应是阻遏,不是惩罚
作者: admin

虽然我也认为AES存在弱点,必须改善;不过,国会议员们提出反对之前,也要做好功课。

譬如,有议员说:南北大道时速限制110公里,当局却在AES路段,把时限降至90公里。

这当然不正确。南北大道不同的时限,在AES设置前已经存在,胥视路况和安全而定。

110是平坦,能见度良好路段;90是车流量大、陡峭,以及风口路段。

我走过霹雳州江沙──九洞路段,时速是80,因为有几个大拐弯;同样道理,雪州武吉兰章一带也是80。

还有,大家可能忽略,收费站一公里之前,时限降至60;大家总不想看到车辆都以时速110冲向收费站,一起叠罗汉吧?

常识还是要懂的。如果AES设在几个时限90路段,那是请驾驶人放慢速度,以策安全,而不是陷害。

也有国会议员说,应该对不同车款施以不同时速限制。

表面上是对的,譬如,宝马可以开130,灵鹿限制90,这是依性能而定;但是,如果推行,变成一种汽车歧视,也是变相的阶级歧视。

在这个国家,每一个人都感觉自己被歧视,若是连车子都被歧视,那人人都要上街示威,天天到国会提呈抗议书了。

何况,车款、车龄、性能、马力、驾驶态度都是因素,根本不得作准。

有议员称,如果把车子借给别人而收到罚单,那是为难人民。

这位人民代表的想法很有趣。我换个角度,如果把汽车借给别人就不会中罚单,那么,大家交换车子,尽情狂飙吧。

况且,他也没看报纸;报章报导了很多次,AES是高解像摄影,驾驶人的模样,一清二楚。

另一位议员说,一旦交通灯转黄时,驾驶人为了避免被AES拍到而煞车,很有可能被后头的车子撞上。

想得太多了,不管有没有AES,交通灯转黄时,都应该停车;至于后头车子撞上来要如何躲避,我看不出和AES有关系。

当然,AES有弱点。几个星期前,和警方一次对话上,我提出说,AES的目的必须很清楚,它是一种阻遏,防范的措施,用以加强守法意识。

AES不能作为一种惩罚行动,更不应是让当局和外包公司收取罚款的手段。

所以,设置AES要对公路使用者公平合理,特别是必须有一目了然的告示牌,请驾驶人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遵守规则。

同样的,驾驶人也不要有投机取巧的心态,以违规驾驶而逃过AES,来证明自己的能耐。其实,那是自欺欺人,可能误了安全和生命。

在座者点头称是,负责人也认同该这么做。希望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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