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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013
李健省.大马艺术史:神话与真相
作者: admin

最近,很高兴独立策展人比利安娜(Biljana Ciric)从上海飞来巴生。她通过艺术家叶绍斌安排录影访谈,研究东南亚当代艺术。曾担任上海多伦现代美术馆策展部主任与2006年新加坡双年展的网络策展人,她流利的华语方便我们沟通。比利安娜和其他国家研究学者一样,关心重点是我那一批70年代作品的原貌与发生在我周边的迷雾与“神话”。

1969年513后至1974年是马来西亚艺术进展关键期,也是官场撰述常躲闪的含糊地带。

与新经济政策同步,1971年有人“制造”国家文化议会(National Cultural Congress 1971)为马来主权论的艺术活动推波助澜,同时压缩其他艺术家的发挥空间。

可惜国家画廊1972年11月的“马来西亚风景”展及1973年的“人类与其世界”展的结果无法满足提出国家文化议程那群人的意愿。随后诡秘莫测的1974,年仅26岁的我也不被允许参与国家画廊的第一届的“当代青年”展。

国家画廊是公共资产,应不分种族为人民提供创意文化上的集体回忆,但在马哈迪时代变本加厉成为政治人物的舞台,公器私用破坏了多元艺术生态。

1983年国家语文出版局出版的“马来西亚现代艺术家”(Modern artists of Malaysia)把我70年代那些中流砥柱的作品全部打入地狱。

比利安娜也提起我上诉国营巨霸企业KLCC和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事件。此案在马来西亚史前无例。为了公义,艺术创作者的尊严和揭发扑朔迷离作业,我在法庭孤军作战10年。《亚洲周刊》特派员林友顺在2012年9月独家报导我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庭胜诉的新闻。

与贪污腐败的政治相辅相成,华社里也有一些“协会”是传统人治的组织,很多情况是被三几位业余画家包办作“会长”打造身段建声望去吓唬外国人和外行人;像政治人物一样,利用“协会”假公济私,在各种不同的场合自导自演。

这些“协会”组织往往在必须维护艺术工作者的权益时跑得无影无踪。之间也有专靠旁门左道与官场剧本互通顺便排挤那些独立专职艺术创作者。

遗憾的是90年代华社里也有人挑衅设法去埋没我80年代两项在巴生破天荒装置艺术活动的历史。当我与官场论争时,这些艺术小偷也与官僚互动发放篡改的故事去蒙蔽华社。例如2002年马来西亚国家画廊出版的“马来西亚国家画廊杰出作品”(Masterpieces of the National Art Gallery Malaysia)一书第186页里错误百出。正确的资讯可在我网站http://www.leekianseng.com获得。

1970年代是一个惊涛骇浪的时代,到处明枪暗箭,也捏造了许多“神化”故事。过去30年里,我曾以信件投诉国家画廊的偏差和错处至少5次,但至今国家画廊仍旧无动于衷。

国家画廊至今选择搁置争议,让马来西亚的“艺术史”继续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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