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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2013
郑丁贤.提不提控,才是问题
作者: admin

依布拉欣已被警方传召录取口供;接下来的问题是:他会被提控吗?

当然,现在不能下结论。

警方完成调查后,会把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是否提控,在于总检察长的决定。

然而,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之前说了:“真的烧了圣经,才会采取行动;否则,依布拉欣说过什么,并不重要。”

言下之意,嘴巴说要烧圣经,不成问题,等真的烧了再说吧。

以此推论,调查是例行公事,老依还是可以老神在在,因为他并没有真的烧。

换个场合,有人在飞机上说,我要炸掉这架飞机。

机上所有人吓得半死,冷汗直流,也不知道这人要炸机是真还是假;大家都望向机长。

这时,机长慢条斯理的说:“等他真的炸了,我才采取行动;否则,他说过什么,又何必在意?”

当然,按照国际飞行安全法,机长会被撤职查办,因为不管是真炸或假炸,只要一发觉状况,就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以避免任何可能的破坏。

这是国际飞行惯例,一旦遭到威胁,不管机率是否微乎其微,飞机必定折返,或就近降落。

而任何的威胁者,不管他是醉汉,或是恐怖分子,先用电棒将他制伏,五花大绑,严加拷问;飞机降落后,送警查办,最终控上法庭。

可能有人问说,飞机上的炸弹威胁,和焚烧圣经的威胁,是否可以等同论之?

可以的。把飞机视为社会的缩影,社会的安全,就如同飞机上的安全;有人恫言恐吓,不管在飞机上,或在社会上,都会造成恐慌。

安全至上,绝对不能妥协。

否则,要是真的炸了飞机,后果当然是机毁人亡;而如果有人真的烧了经书,也极可能造成社会动乱,激发仇恨,造成冲突。

阿都干尼是法律专家,他应该了解,法律的最大作用在于防范,接下来才是惩罚;一旦失去防范作用,要惩罚已经来不及了。

作为总检察长,他必须依法行事,而不是选择性的提控,或不提控。只要证明依布拉欣说过要烧圣经,当局就必须法办。

不管是现有的煽动法令,而是拟议中的国民和谐法令,都规定不能恶意的挑起族群和宗教之间的敌对情绪,清楚得很。

应该对付依布拉欣,不是因为讨厌他,而是不能让他超越法律;查办和提控他,意义不是惩罚他,而是要维护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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