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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4
杨照.努力少混蛋些
作者: admin

以前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有一阵子住在法学院的宿舍里,想到高兴时就去法学院听几堂课。

有一门课,教授是左派法学重镇,第一堂开宗明义先骂人。教训那些哈佛法学院趾高气扬的准律师们。要他们别得意,尤其别因法律这门学问自大,反而应该为自己读了法律而感到不好意思(apologetic)才对。

学法律的人没什么值得骄傲炫耀的。因为:第一,法律永远落后于社会。社会先走一步,先出了什么样的问题,法律才后知后觉想办法跟上去。可是等法律有能力解决这个新问题时,社会又走到别的地方去了。第二,法律所能辨别、判定的是非,和真实生活世界相比,永远是简化、粗糙的。真实生活世界的复杂与丰富色彩,在法律领域硬生生被切割开来,漏失掉了滋味,大概也保不住营养成份了。

更令人不能忘怀的,是这个教授接下来的提醒。

他说他总是很同情很可怜那些终将成为律师、法官的人。他们当上律师、法官,就注定要成为一个“son of a bitch”。

是的,他真的就用这么粗俗、这么直接的话骂人。律师、法官都是混蛋,注定是混蛋,而且就算是最有良心的律师、法官,也逃不掉当混蛋的命运。因为律师、法官手上处理的案件,对当事人是如此重要,对律师、法官却只是日常职业。法律诉讼对大部份当事人都是生命中的100%,可是律师、法官却只能拿出1%的精神精力去应付。所以必定必然是个混蛋。

听到这样的讲法,课堂里零零落落有些笑声。不太放得开,总还是带着尴尬意味的笑声。真正最高兴的大概就是我。因为只有我根本不是法学院的学生,一辈子不会变成律师、法官。

不过教授继续说,大家都注定变成混蛋。不过,面对这样的命运,却有不同的态度。有一种人假装自己不是混蛋,反而还露出沾沾自喜的表情,自以为了不起。这种人连自己是混蛋的部份都没有自觉,做起混蛋事来没有心理负担,就必定会比一般的混蛋更混蛋。另外一种人知道自己是混蛋,因此觉得歉疚,觉得不好意思,所以遇有机会时,会迫不及待要让自己少混蛋一点。

不幸的是,法院里进进出出的人,选择隐瞒自己混蛋身份的还是居大多数。

我最近一再地想起那个教授那堂课。因为我一再地发现,在周遭,其实不只是律师、法官,我们有那么多注定要产生混蛋的行业。

例如老师们。任何再有良心的老师,在教育的过程中,都无可避免地会钳制、斫伤学生的创造性活力。那种活力是极其个人的,常常和团体、社会所要求的秩序、纪律无法并存。老师们要教学生遵守制度规定,还要教他们怎么适应既有的系统,培养系统所要的谋生技能。从一个角度看,一定得扮演系统的帮凶,摧残学生的部份自我意识。

谁也别假装自己可以不混蛋。问题出在我们的社会却很少有人愿意面对这套混蛋命运。我们有太多借口、太多身份,方便帮助律师、法官、老师、媒体工作者忘掉他们的真实混蛋身份。我们又有太便宜的现成口头修辞光环,可以让这些人拿去套在头上,误以为自己如此神圣、如此了不起。

我们摆脱不了当混蛋,并不表示我们不应或不能少混蛋一点。前提是我们得先承认自己的混蛋成份,然后才能拿出良心,努力少混蛋些。我们做不到完全不混蛋,但是至少不需要一边当混蛋,却还要一边装圣人罢。

有没有办法来一次新的谦虚运动?让满街走来走去的混蛋们对着大家承认:混蛋是我们的宿命,真对不起大家。可是我们愿意过一种不好意思的生活,永远不断质问、检讨自己,是否已经把不得已的混蛋成份降到最低了?可不可以有这样一份新的谦虚体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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