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總警長:遺憾孩童被利用進行訴求‧蘇丹要警方嚴厲對付

  • 卡立(中)強調,警方將採取嚴厲行動對付任何企圖利用孩童的人士。左:雪蘭莪州副總警長拿督詹沙,右:安邦警區主任阿都加里助理總監。(圖:星洲日報)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雪蘭莪蘇丹沙拉弗丁殿下對於孩童被有心人士利用,而參與訴求行動的事件感到非常遺憾,同時要求警方採取嚴厲行動對付。

雪蘭莪州總警長拿督卡立指出,殿下是於本週四(12月18日)下午向他傳達旨意,希望警方立即採取嚴厲行動對付相關方面,同時希望所有雪州子民都能給以警惕。

為此,卡立表示,警方將援引警察法令及兒童法令,對付“受壓迫人民陣線”(JERIT),因為主辦單位已經觸犯法紀。

卡立是於今日(週六,12月20日)出席首邦市某酒店內舉辦的睦鄰安全研討會閉幕儀式,在新聞發佈會時這麼表示。

“任何單位或組織,若試圖利用孩童,無論是任何目的,都無法在法理下受到容忍。”

他指出,大馬是個法治國家,企圖玩弄法律或挑戰法律者最終將自取其辱。

不希望孩童成抗議份子

“警方不希望國家未來的孩童,都成為抗議或者示威的一份子,譬如鄰國,這些孩童甚至參與包圍機場的行動;警方絕不容許相同情況在大馬發生。”

他披露,孩童是國家未來的棟梁,他們理應遵從法律,而不是被人利用以達致某種目的。

“就算這些孩童的父母允許他們孩子這麼做,但在法律底下,他們(孩童)是不被允許的。”

卡立反問,公眾是否願意看到年僅13、14歲的孩童,每個都具備反抗意識?

這樣又如何讓社會享有和平與安寧?

他強調,警方是法律維護者,只會在維護法紀的前提下執行任務,任何人都不應提出質疑,警方必須確保法律得以完善執行。

“折磨孩童者是主辦單位”
卡立否認警方濫權執法

“折磨孩子的不是警方,而是主辦單位!”

卡立受詢及有家屬投訴被扣留者遭到折磨及不公平對待時作出否認,並表示真正折磨這群孩子的是主辦單位,而不是警方。

他說,警方不會濫權執法,但主辦單位利用年僅13、14歲的孩童,讓他們耗盡體力自北部南下,才是真正的折磨。

另一方面,卡立也在新聞發佈會上炮轟律師公會,指對方在這起事件上沒有扮演維護法律的角色,反而破壞法律。

“他們理應維護法律,但明顯他們沒有這麼做,而是採雙重標準看待。”

他強調,國家法律的維護,警方不曾動搖質疑,而只是依法執行。

星洲日報‧200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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