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公司:若明年2月才准起路費‧政府須賠1500萬

  • 諾麗查(前排左2)率領南北大道有限公司管理層與星洲日報高層交流,獲得星洲媒體集團執行董事沈賽芬(前排右2)及星洲日報首席執行員許春(前排右)接待。前排左:卡麗拉;後排右起:劉聯成、文兆恆、莫哈末尼占、郭清江及陳建聰。(圖:星洲日報)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南北大道有限公司董事經理諾麗查指出,若政府於明年2月才批准南北大道調漲過路費,那政府就須賠償1500萬令吉給這間公司。

消息說,政府還未對南北大道過路費的漲幅作出最後決定;不過,肯定必須讓南北大道行使合約權力,目前只決定推遲1個月。

政府或不延遲調高路費

消息指出,政府不可能再延遲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因為任何的延遲都必須賠償。

根據大道特許經營合約,南北大道公司原本應該在今年1月1日起調漲過路費;但是,當時為了面對大選,內閣決定將數條大道提高收費的日期挪後至明年1月1日,結果賠償了3億5000萬令吉給相關大道公司。

諾麗查在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假設政府不允許南北大道公司於明年調漲10%過路費,那麼政府每年須賠償1億8000萬令吉給南北大道公司。

“若政府在明年2月才允許南北大道公司起價,那政府須為1月未獲調漲收費而給1500萬令吉的賠償。”

她指出,根據大道合約,南北大道公司可每3年調漲10%過路費,平均每年僅提高3.3%。

她表示,儘管有消息指政府允許南北大道公司於明年提高收費,但這間公司迄今未獲得正式通知。

配合成立20週年
大道公司推出系列措施

諾麗查表示,配合南北大道有限公司成立20週年,這間公司推出一系列措施及優惠配套,以打造他的品牌及提昇客戶服務。

她指出,這間公司近期已更換新標誌及推出3項優惠配套,分別惠及“一觸即通”卡持有人、長期使用者和普通使用者。

“此外,我們也推出佳節行駛時間表,讓大道使用者在避免陷入車龍的狀況下,順利回鄉。”

諾麗查於週二(12月23日)率領南北大道公司管理層與星洲日報高層交流時表示,她希望媒體與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建立更緊密的關係,第一時間為人民提供大道的最新消息。

她強調,南北大道公司嚴正看待發生在此大道的意外,並記錄所有駕駛人士的投訴,以採取適當措施提昇客戶服務。

出席交流會的包括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公關及市場總經理卡麗拉、公關部副高級經理莫哈末尼占、星洲日報執行總編輯郭清江、總經理(公共聯繫)劉聯成、高級經理(廣告∕調查∕業務開發)文兆恆、客戶經理陳建聰、公共聯繫部經理劉昆升及財經組主任陳艷芳。

星洲日報‧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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