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論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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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的技巧和能耐

在任何團體中,無論向領袖或向其他成員發表相左的意見,都需要非常的技巧和勇氣。我們常常因為說“不”而得罪了人,也可能因為恐懼各種壓力而拒絕說“不”。因此,表達異議除了需要技巧,也需要敢於得罪人的能耐,尤其是在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價值觀和理念時,更要準備面對他人的施壓、挑戰、質疑、爭辯,甚至於恐嚇。

在政治上,從政者要說“不”,更要面對多重壓力和恐嚇,尤其是面對高層的“指示”和個人價值觀有所出入時,那將是一場矛盾的內心鬥爭。有人因此放棄自己的原先理念,向強權屈服,也有人因此意興闌珊,寧可丟下烏紗帽求去,當然不乏一小部分人留下和強權周旋。

筆者認為,提出異議時須有誠意,讓他人有足夠的時間去理解提出異議的本意,更要有勇氣面對多數人的人云亦云態度。如果隨意拋棄理念,社會將是霸權當道的黑暗時代。

許多人知道團體霸權的醜態,卻無法果斷及時攤牌,待真要攤牌時,為時已晚矣。日前,筆者出席一項組屋管委會與居民的對話會,對話會中,財政透露管委會成立7年,他身為管委會財政,不曾過目任何賬目來往,一切由前任主席“包辦”一切,最後,等到他攤牌時,為時已晚。當新主席和新管委會接管時,初步預計有至少7萬令吉款項不知所蹤。

也有居民質問居委會理事,為何不早些揭發有關醜聞,避免事態嚴重時才亡羊補牢,導致居委會損失慘重,遭電能公司切割公共場合電源的下場。其實,對有關居委會的問題筆者早有聽聞,但管委會的新任理事至終能拿出勇氣,舉報前任主席,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各方人士應該從這起事件中吸取教訓,第一時間舉報、揭露不尋常交易和賬目來往,是維持公眾對團體信心的要素。我國社會不能繼續把反貪污、清廉政府掛在唇邊。我們必須訓練普羅大眾如何面對強權,勇於抒發異議。

10年前,筆者也面對領袖的壓力,“不留下”兩名黨內的異議分子。此兩名“異議分子”除了批評領袖外,沒有挪用公款的紀錄,也沒有公開批評黨領袖的不是,更沒有破壞黨組織,叫我如何合情、合理下手?

我卻必須面對基層黨員突來的“動亂”,有者故意挑釁同志武鬥,有者製造莫須有的種種指責,本是感情融洽的同志突然變成陌生的過路人,相信許多年輕的專業人士看了都會傷心離去。

筆者還記得10年前的那一幕,一名同志在會議上公開質問我:“領袖交代的事幹了嗎?”我按捺不住,爆出了有人吩咐我“不留”兩位異議同志的消息,頓時會議一片沉寂,我問眾人,兩位異議分子和大家相處的時日悠長,對兩個人的人格大家都有贊無貶,何來的無謂鬥爭?

對當年的言行,導致失寵於領袖,筆者從來不後悔。最後的結果是兩位同志沒離開,我也勉強在政壇上生存下來。10年後,筆者能和領袖、當年兩位對領袖持有異議的同志同桌吃飯,一切恩仇或成回憶,筆者有一股難以形容的成就感,對於當年自己沒有失去判斷能力而信念動搖,感到海闊天空。

(星洲日報/野巫豎石‧巫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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