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論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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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率與可能

歸納邏輯涉及可能性(probable)和機率(probability),計算機率因此在歸納邏輯是重要的技術。這是因為歸納邏輯有別於演繹邏輯,後者的結論是必然的,但歸納的結論只不過是可能。但可能性亦可分為非常可能和非常不可能,至於這可能性有多大,則必須通過演算才知道。

機率或可能性涉及數字,以數目表述。比如說錢幣有兩面,一是正面,一是反面。由於它只有兩面,因此當我們在拋一枚錢幣,該錢幣落地時正面向上的機率是1/2,即50%。這不等於說我們每拋兩次,一定有一次是正面向上;而是說一般而言,它的可能性是50%,如果你拋一千次,大概有500次錢幣落地時,正面向上。換言之,錢幣的正面或反面向上的機會是均等的(equipossible)。

再來一個例子,如果我手上有7張牌,分別是3張黃,2張藍,1張黑和1張白,我抽中白牌的機率是1/7,抽中黃牌的機率是3/7。換句話說,我抽中黃牌的可能性比抽中黑牌或白牌的可能性高。

我們如何計算機率?本篇僅介紹兩種方法,即乘積定理(conduct theorem)和加法定理(addition theorem)。

乘積定理強調:兩個獨立事件協同現象(joint occurrence)的機率是兩事件各別機率之積。簡言之,如果我同時拋兩枚錢幣,兩枚都是正面向上,這就是所謂的協同現象;那這種同時拋兩枚,但每一枚都是正面向上的機率是多少呢?其公式是第一個的機率乘第二個的機率,即P(A and B)=P(A)×P(B)。P是指probability,即機率。

答案是1/2×1/2=1/4,或25%。

乘積定理是用以計算各別獨立事件的協同現象。加法定理則是處理選一現象(alternative occurence),即如果我們同時拋兩枚錢幣,我們所要的不一定是兩枚都正面向上,兩枚反面向上也可以,這就是選一現象,但這種兩枚或許都正面向上,或許反面向上的機率是多少呢?其公式如下:P(A or B)=P(A)+P(B),答案是1/4+1/4=2/4,或50%。

由於此專欄對象是一般大眾,我只是簡介邏輯,不能長篇大論,或深入探討;有關機率的計算,到此為止。目前我認為有關這方面最簡潔與相對通俗的著作,是哲學教授lan Hacking的《機率與歸納邏輯入門》(An Introduction to Probability and Inductive Logic)。若有興趣,值得一讀。

(星洲日報/自由靈魂‧歐陽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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