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茲里警告國陣議員‧歧視女性者大選除名(吉隆坡)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警告國陣國會議員不要發表歧視或侮辱女性的言論,重犯者可能無法在下屆大選上陣。 他認為,國陣寧願犧牲這些歧視女性的議員,好過這些議員在大選中落敗。
納茲里週四(1月15日)接領由馬華婦女組和非政府組織提呈的“性別歧視評論聯合備忘錄”後說,他100%贊同婦女組在備忘錄中提出的建議,同時認同國會議員不應在國會參與辯論時,發表歧視或侮辱女性的言論。共有12個非政府組織代表出席此活動。 建議修改國會常規 他說,他將在下週會見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時,向後者反映大馬婦女不滿議員口出侮辱女性的言論,和建議修改國會議會常規,以嚴懲有關人士。 詢及國會大概需花多少時間通過修改有關議會常規,納茲里表示,一旦國會復會後,遴選委員會會開會,然後在議事廳內提修改議會常規動議。 此外,他保證,他將會提醒副首相兼國會國陣黨鞭拿督斯里納吉,在每次的國會會前匯報會上,提醒國陣後座議員不要發表侮辱女性的言論。 國會下議院將在2月16日復會。 周美芬:密切監督直至建議落實 馬華婦女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表示,婦女組將會密切監督和關注此事,直至她們的建議落實為止。 “性別歧視評論聯合備忘錄”內容摘要 1. 對在言行上表現性別歧視的國州議員之懲罰 a. 修改國會議會常規第36(6)(b)或相關州議會的議會常規-加入禁止對其他議員發表歧視以及辱罵性言論。違例者將被處以2至6個月的無薪或停職處份。 b. 重新檢討道德規範條例(國會與州議會) -以白紙黑字寫明包括禁止對其他議會議員發表性別歧視以及辱罵性言行。此外,鼓勵議員同時遵守道德規範條例與國會議會常規。違例者將被停職或削減津貼處份。 c. 對重犯或慣犯施以更重的懲罰 2. 提昇國會與州議會議員對兩性問題敏感度的措施 a. 為中選的人民代議士,包括女性議員舉辦議會導航課程,讓人民代議士熟悉瞭解不容許性別侮辱及歧視言行的國會議會常規及道德規範條例。 b. 規定國會與州議會的民選議員參加性別敏感課題 -定期舉行性別醒覺課程與訓練,以提高議員的性別敏感度。有關課程能讓議員避免男性至上、貶損他人的性別歧視言行。同時,此課程也讓議員們在立法時能夠納入更多的兩性觀點。 c. 在每季會議開始時向議員們發出禁止性別歧視言行的嚴厲警告-國會與州議會議長必須提醒議員們禮貌發言,並指出國會與州議會的國會議會常規和道德規範條例都不容許任何性別歧視以及辱罵性言行,包括禁止對其他議員進行言語上和行為上的歧視與辱罵。
有些人誤以為洗頭髮時水溫越高,頭髮可以洗得越干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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