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王儲:停止爭論馬來人特權‧“大馬是回教國”
Created 04/12/2008 - 19:05

(吉隆坡)吉蘭丹州王儲東姑莫哈末法力斯今日(週六,12日)認為,大馬是回教國,絕非世俗國,但大馬的回教國具有其本身的特色,與其他國家不一樣。

東姑莫哈末法力斯也認為,非馬來人應停止爭論馬來人特權及平等權利,因為這是當年270萬其他種族人民獲得公民權的交換條件。

王儲說,憲法清楚闡明,馬來人是這個國家的土著,馬來人作為大馬公民,擁有其特權;憲法153(1)條款、第160(2)條款、第3(1)條款、第152條款、第32條款及第38(1)條款,都清楚闡明馬來人特權,回教是國家官方宗教,而馬來文為國語等權利。

“這不該有任何疑慮。馬來統治者將會成為所有人民團結的保護傘,就如憲法和國家原則闡明的權利,因此,所有人民都不該一再重提馬來人特權問題。”

“馬來人特權是當年作為270萬其他種族人民取得公民權的交換條件。既然非馬來人已取得公民權,就不應爭論馬來人特權,以及要求獲得同等權利。”

東姑莫哈末法力斯週六為馬來人團結行動陣線舉辦的馬來人團結大會致開幕詞時說,馬來人需要重新團結,不要繼續分裂,也停止那些拉開彼此距離的爭議性話題,這對馬來人團結沒有幫助。

爭論只會造成分裂

“爭論回教國、世俗國、福利國,都只會讓人民更加模糊,也造成馬來人越來越分裂,鴻溝越來越深。”

王儲表示,雖然他一再強調馬來人的團結以及捍衛馬來人特權,但這不表示殿下不關心其他種族的權益。

“事實上,只要馬來人特權獲得保障,國家將會繼續安寧,這不只有利於馬來人,還包括其他種族人民。”

王儲也提醒,在團結馬來人的同時,也要確保其他種族的權益獲得保障,包括他們可以在不違法及不挑釁回教下,自由信奉其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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