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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08
刘玉波的讣告
作者: admin

刘玉波先生逝世了,享寿积闰95岁,其家眷在报章上刊登讣告,发现这是一篇比较标准的讣告,风格传统且与台湾改革后的现代讣告很接近,引起我的兴趣,以下几点愿与大家分享:

讣告开头为“哀启者:先夫先严……”,显然这是以妻子及儿子名义一起发出的讣告,诚然少见。一般上讣告是以“丧主”(逝者的儿子,以长子为代表)发讣,也有因为丧主年幼或逝者没有儿子,才以其他亲戚诸如兄弟、女婿、侄儿,甚至父母代为发讣,这些亲戚就是“发讣人”了。以发讣人及丧主一起发出讣告固然少见,但还是可以接受的。

发讣者与逝者之间,有相应的称谓。比如妻子为丈夫,称呼“先夫”;父母为儿女,采用“爱子/爱女”等等。至于以丧主身分发出讣告的儿子们,称呼父母应用“显考/显妣”。台湾杨炯山在《丧葬礼仪》指出,显考和显妣是对已逝世父母的敬称。至于采用“先”字,那是子辈为父母发讣时,祖父母尚在或逝者未有60岁,才用“先考(或先严、先父)/先妣(或先慈、先母)”。

我认同用“显”字,但也认为可以用“先”字。古时候的讣告采用后者还不少哩。

我国目前盛行的开头式“我们最敬爱的至亲”则显得含糊,完全没有一位家眷代表为逝者发讣告?就以墓碑文字或婚礼、寿礼的请柬来说,也都可以看出谁为谁立碑、谁为谁主婚、谁为谁庆生,均有一个代表,由他对有关主角作出相应的称谓。

有人说,我国讣告的“标题”可以接受为“发讣人”。曾见过一家子孙都是寂寂无名之辈,彼等已故父亲却是社会闻人,讣告标题就写“某某公司前东主,已故拿督蔡某某先室黄某某夫人仙逝”。死人为死人发讣,这是标题可当作“发讣人”闹出的笑话。

讣告内容云“不幸恸于公元2008年4月4日(星期五)下午1时55分在吉隆坡Prince Court Medical Centre与世长辞”。这句讣文非常正确。一般我国讣告所见均是“寿终正寝(女性为寿终内寝)”,其实寿终正寝是指在家中逝世,既然在外逝世,写上地点才是正确的方式。而且常见意外逝世者也用寿终正寝,应该采用“意外逝世”或“因车祸逝世”之类才对。未满60岁也不可用“寿终正寝”,宜采用“逝世”或“辞世”。

“距生于1916年……,享寿积闰九十有五”,在讣告写上出生年分是很好的作法,可以使到历史工作者了解逝者的生卒日期。1916年出生,到了今年2008年,传统的计算法为93虚岁,加上积闰,应该是“九十有六”方为正确。

另外,我国的讣告在日期底下的星期都加上刮弧,如:2008年4月14日(星期一),显得多此一举,星期不需加刮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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