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天审讯后结束传召证人.蒙女案7月23结案陈词
(雪兰莪.沙亚南)在经过冗长的124天审讯后,轰动全国的蒙古女郎命案今日(周一,23日)终于结束传召控方证人,案件将于7月23日进入结案陈词阶段。
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查基透露,他将在聆听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后作出宣判,裁定3名被告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法官说,在传召84个控方证人后,控辩双方需于7月23日进行书面结案陈词。
若表罪成立可3方式辩护
一旦被告表罪成立,他们可选择3种方式为自已辩护,第一是在证人栏内自辩、第二是在犯人栏内自辩,及第三保持沉默。
若选择在证人栏内自辩的话,被告需宣誓供证,控辩双方可对被告进行盘问;不过,若被告选择在犯人栏内自辩的话,控辩双方则不可盘问被告,最后一项选择保持沉默,即代表交由法庭作出裁决。
法官指出,控辩双方需针对案件主要审讯、“案中案审讯”、弹劾第七证人罗哈妮查一巡伍长(首被告阿兹拉首席警长交往9年的前女友)供词进行结案陈词。
为了让案件可尽快审结,法官表示他被迫展延其它案件的审讯日期,以“让路”给蒙古女郎命案,其中包括一些在2003及2004年未审结的案件。
蒙古女郎命案是于去年6月18日开审,在经过更换法官、主控团和辩护律师的连串风波后,案件才得以顺利开审;以敦马吉副检察司为首的主控团于周一结束传召第三轮“案中案审讯”的最后一名证人,即查案官东尼助理警监后,向法官申请结案,并表示将提供辩方共144个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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