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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09
展开24次取缔.柔去年起值83万烟火
作者: admin

(柔佛.新山)不法份子以身试法,走私爆竹到柔佛州。柔佛州关税局去年在州内展开24次取缔爆竹的行动,共起获价值83万2336令吉25仙的爆竹和烟火。

这批去年被充公的爆竹和烟火,逃税额达53万8997令吉67仙,遭捕的嫌犯共11人,共面对2万4400令吉的罚款总额。

新春佳节将至,当局仍持续展开取缔爆竹的行动。从今年1月1日至23日期间,关税局在接获民众的投报之后,共展开3次突袭行动,起获了总额为706令吉的爆竹。

柔佛州关税局约50名执法组人员周六(1月24日)早上在局长莫哈默苏比里的带领下,到南北大道士姑来收费站向返乡的驾车人士派发传单,提醒民众勿贩卖和燃放被政府禁止的爆竹和烟火。

莫哈默苏比里表示,爆竹和烟火在马来西亚被列为违禁品,任何有意携带爆竹和烟火进入大马的人士,必须获取由大马皇家警察所发出的入口准证。此外,这类违禁品也得支付海关税。

他说,任何人有意隐藏、保留、销售、或燃放遭禁止的烟火和爆竹的话,将受到1967年海关法令第135(1)(d)条文对付。一旦罪成,将面对最少为有关货品价值10倍的罚款,或最高为有关货品价值20倍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者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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