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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09
黄高明:更新新村地契.申请者须无产业
作者: admin

(柔佛.古来)士乃区州议员黄高明重申,更新新村地契的申请者,必须是未拥有任何产业者。

他说,他根据所接获的多项土地个案,于周二(4月14日)下午拜会古来土地局局长南利时,南利针对泗隆新村梁观胜的申请作出上述回应。

他披露,梁观胜所申请的土地,地主是其已故的母亲,而且地主在1975年土地限期届满后,授权梁氏申请更新相关的地契,如今其母经去世,梁氏仍无法获得更新地契。

他表示,根据他向土地局了解,主要原因是土地的申请者不能拥有其他产业,因而他将协助梁氏以其子(地主的孙子)的名字再次提出申请。

黄高明促请新村地契的地主,若要将地主转换给继承人时,应确保继承人的名下没有其他产业。

黄氏也说:“我们周二下午会见南利时,获得南利负责任及正面的反应,他表示将在2年内处理所有新村的地契。我相信他的诚意。”

他透露,南利针对早前一名经缴付土地加值税2年,迄今仍未取获地契的个案投诉表示,当局将在1个月内给予交待。

他说:“针对武吉峇都2名地主指他们的土地被森林局征用的问题,南利表示也将在1个月内给予交待,相关地主将在土地局做出决定后,保留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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