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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09
新加坡.虐佣判监6周.男教师不服要上诉
作者: admin

(新加坡)小学男教师被指3周内4次虐佣,包括对女佣脚踢掌掴,以及向她丢锅盖、椅子和杯子,周五(7月10日)下午被法庭判坐牢6周。

被告曼诺,38岁,已婚有两个孩子。他不服所判,决定上诉。被告面对4项蓄意伤害女佣的控状,他否认有罪,聘有律师抗辩。

案件经过5天审讯后,法官裁决被告罪名成立,判如上述。

女佣供证时说,她从2006年12月开始受雇在被告家里当女佣,上班约两个月,便遭到被告虐待。

被告对她的工作表现不满,包括责怪她使到食物变质、没有得到允许便把酱料和食物弄蘸,以及嫌她做的咖喱卜不好等,而对她动粗。

女佣说,她最后一次遭虐待后,于2007年2月23日逃出去向女佣代理投诉,隔天向警方报案。

律师替被告求情说,被告可能因此案失去工作,请求法官考虑被告没有造成女佣重伤,判他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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