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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0
法案一读:可罚25万监3年.木材进出口商须注册
作者: admin

(吉隆坡)种植及原产业部周一(7月12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0年马来西亚木材工业局法案一读,禁止所有涉及木材进出口、供应、分阶、生产、交易、处理或码头经营者在无注册情况下作业。

法案指出,违反上述规定者可被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坐牢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也规定,木材进口或出口商必须向大马木材工业局申报他们所进口或出口的木材,否则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2年或两者兼施。

在此法案下,木材工业局负责收藏和管理木材进出口商、供应商和生产者等的注册资料。

法案也修改第20条文,规定业者必须缴付地方税(CESS),拒绝缴税者可面对高达10倍地方税的罚款,或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

赋权官员展开执法行动

大马木材工业局法案也增加新的章节,以赋权官员对违例者展开执法、充公和逮捕工作。法案阐明,执法官员无需逮捕令也可逮捕任何涉及、企图或串谋,又或者被怀疑违规者。执法官可将有关人士带到最近的警局查办。

此外,法案也允许执法官在任何时候进入任何场所,以检查木材、运输工具、机械、器材、记录簿、文件或其他相关物品、核准记录和资料、收集木材样本。任何人拒绝执法官执行以上任务,可被视为犯法和可面对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2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指出,总监可以建议以罚传票方式对付违例者,有关传票不可超过有关刑罚的最高罚款的50%,缴付传票后,即可免除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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