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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2011
新加坡.通缉犯隐名开理发店.匿藏27年后落网
作者: admin

(新加坡29日讯)一名为了替童年玩伴出头而砍死人的男子,在避开法网27年里,公然开设理发店,培育的两名儿子也获奖学金。

57岁的李洪满(译音)是于1983年11月13日下午1时20分,在直落布兰雅坡第42座组屋楼下,持刀杀死37岁男子黄添士后潜逃,成为通缉犯。

被告潜逃27年后,去年4月30日在惹兰勿刹乔治王道第805座的投注站附近被捕。他昨天在误杀罪下被判监7年。

被告杀人后先后逃到香港、泰国和马来西亚,匿藏5年后,在1988年买通人让他躲在车后厢,从马来西亚秘密返新,接下来22年与妻子在乔治王道开理发店养大两儿子。

长子获奖学金
次子当见习警官

他的长子22岁,获武装部队新加坡奖学金,目前在南大修读工程系;次子20岁,在警察学院当见习警官,已申请警察部队奖学金。

被告案发时28岁,死者生前是鱼粥小贩,两人素不相识。

死者当时欠郑彼得100元麻将赌债,被告的老友曾伟强(当年30岁,水喉匠)帮忙讨债却被死者砍伤手。被告为了帮曾伟强,带刀赴约谈判,结果酿出命案。

曾伟强在1985年承认误杀,判监7年。

躲后车箱秘密返新

被告潜逃回国后,骗妻子说“事情”已解决,把“逃亡”说成“在外做生意”。

调查显示,被告杀人后几天便“跑路”到香港,只跟母亲保持联络,尽管母亲屡次劝他自首,但他因担心被判死刑不肯回国。

他在香港靠打散工和朋友的救济过活,一年后南下到泰国,住了两三年后常进出马来西亚,想伺机回国。

1988年,被告在马来西亚买通人,让他躲在后车箱,瞒天过海回国。

妻子知道被告遭通缉,但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被告与妻团聚后骗说已经没事,离新期间在外国做生意。

街坊视为好人
30人上庭力挺被告

杀人犯被街坊视为好人,近30人上庭力挺,有人甚至前去探监。

本案昨午下判时,被告的众多街坊出庭听判,这样热闹的场面,在误杀重案中非常罕见。

记者过后到被告工作的理发店附近访问。58岁的杂工高女士说,她住在附近20多年,常到被告的店理发,有时她和一些邻居没钱理发染发,被告夫妇也不在乎,让她们赊账扮美。

她说,被告妻子来自马来西亚,为了养家及替丈夫请律师打官司,把理发店和汽车全都卖掉。在丈夫被捕后,时常以泪洗面,没心做生意,每天生意额只有几十元。

陈俊良律师求情说,截至2007年12月为止,被告共捐血33次。

被告也常免费给街坊理发、免费送饭甚至自掏腰包帮助贫困街坊,与那里的街坊居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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