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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2
未获批准擅自经营.非法停车场收泊车费
作者: admin

(吉隆坡6日讯)停车场管理公司过去半年来,在未获得土地局及隆市政局批准下,于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后门外的一块可停放60辆轿车的空地上设收费停车场,向每辆进入该停车场的轿车收费4令吉!

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今日带领媒体和警方人员到该停车场了解情况,但停车场负责人却指称,该公司已向土地局提出在该空地上设停车场的申请,只是目前还未获批准。

期间,该停车场的管理员在媒体和警方的面前继续向驶入停车场的车子征收停车费。

每辆车收4令吉

林立迎说,这个停车场原本是一个草场,去年12月才被人改为一个开放式停车场,停车场也竖起一个马来西亚的标志,并取名为“一个马来西亚大使停车场”,每辆车收费4令吉。

他说,要建设和经营停车场必须先获得吉隆坡市政局的批准,若要合法经营停车场,也必须获得由市政局发出的营业执照、策划执照及广告执照。

他表示在两个月前曾前往市政局调查该停车场,当时市政局表示,该地并不属于市政局,也不清楚是隶属哪一个单位,并答应会展开调查。

“当局在本月4日给我的答覆是,该停车场没有获得市政局的营业执照,而市政局也对有关业者发出多达3次的罚单。”

林立迎不满市局没行动

林立迎表示,他对市政局的回答感到不满,且不明白为何当局在了解有关停车场属非法的情况下,仍迟迟不对相关业者采取行动。

他也无法理解为何法庭及税收局官员竟然能够任由有关经营者继续向停车的车主收取停车费长达半年,却没有要求相关单位调查。

他说,在他的选区内就发生2宗非法停车场事件,其中在孟加拉惹镇的非法停车场已被取缔,而两个停车场都使用相同的招牌及名字,因此他呼吁民众要注意。

负责人:申请执照未获批

该停车场负责人格里表示,停车场的土地属土地局,可摆放约60辆车辆,而他们已向土地局提出申请,同时也向市政局申请执照,但却因为土地局尚未批准有关申请,因此市政局也无法发出营业执照。

当被质问为何在未经当局批准的情况仍向公众收取停车费,他并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指当初曾耗资2万令吉整修该地以作为停车场,同时表示他们只在星期一至五,早上9时至下午5时的时段征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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