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八打灵再也3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促请有兴趣报读法律学士课程的民众,在报读前必须先确认有关教育学府及所提供的法律课程,是否获得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LPQB)的承认。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目前数个大马教育学府所提供的法律课程都没有获得LPQB承认。
“这些学府并没有向学生或申请者披露这一点(不获LPQB承认),导致他们毕业后,不允许在国内执业。”他说,这些学校或已获得大马学术资格鉴定机构(MQA)的认证,但单是认证是不足以符合进入法律专业的适用标准(applicable criteria)。
“这些学府仍须向L P Q B申请,以便他们所提供的法律课程获得批准。”他以北大及于2009/2010年进入多媒体大学(MMU)的学生为例子,LPQB规定这两所大学的毕业生有资格进入法律界,因为他们为学生提供额外训练课程,包括起草讼诉状及产权转让事务等。
毕业生须出席听课通过考试
“毕业生必须出席听课、完成作业及通过评估考试,没有获得认可的法律课程没有类似的规定。”此外,他透露,LPQB评估团队目前正在重审苏丹再纳阿比丁大学(UniSZA)的法律课程,而LPQB较后会决定,该大学的法律科毕业生是否符合资格加入法律界。
“遗憾的是,律师公会接获投报,指一些教育学府提供误导性讯息,指他们的法律课程获得LPQB认可是指日可待之事,并具备追溯效力,事实上并非如此。”他说,这起事件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如律师公会、总检察署、司法机构、大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公众及私立法律学校等,必须互相合作,以重新检讨大马的法律教育状况。
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是按照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赋权合格者在大马成为一名律师。因此,只有获得LPQB承认的学士课程毕业生,才能进入大马法律界。
欲了解详情,可浏览http://www.lpqb.org.m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