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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2014
【更新】被控428集会拒离禁区.蔡添强监1月罚1千
作者: admin

(吉隆坡23日讯)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被控在428黄绿大集会中违抗指令拒绝离开禁区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个月,罚款1千令吉,惟法官同意暂缓刑罚,让蔡添强以1千令吉保外。

也是公正党副主席的蔡添强被指在2012年4月29日,因违反副警监拉惹哥巴鲁的指令,即拒绝离开禁区,而在1959年禁区法令4(2)条文下被控。

蔡添强今日身穿黑色西装出庭聆审,坐在犯人席的他看起来相当疲惫。

暂缓刑罚将上诉

在法官阿末巴池宣读判词后,蔡添强的代表律师艾力宝森求情时,最迟将在明日针对这项裁决进行上诉,希望法官暂缓所有刑罚。

“我们不反对1千令吉的罚款刑罚,但是我希望暂缓执行坐牢刑罚,我们将针对此事进行上诉。”

主控官阿米拉不反对这项要求,但她认为被告必须提出正式上诉申请。

法官阿末巴池最终裁定蔡添强以1千令吉保释金保外。

国会议员资格不受影响

虽然被判坐牢1个月,罚款1千令吉,但蔡添强的国会议员资格不受影响。根据联邦宪法,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不低于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我没违法”
蔡添强将上诉

与此同时,蔡添强表示,他将针对地庭的判决提出上诉,因为他始终认为自己没有违法。

他下午在其服务中心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时,不愿揣测会否因为上诉导致刑罚加重问题。

他声称,他在2012年4月28日净选盟3.0集会解散后,往返取车途中与其他集会者被警察逮捕及殴打。

称被扣押非闯入禁区

“过后我被带到警察训练中心,在录取口供后,约晚上10时获释,不过,我告诉警方,因为还有很多被扣者还未释放,因此我要随最后一批人获释后才离开,警方对此也没有异议,让我留下来观察。

“但是,在一个小时后,警官拉惹哥巴鲁说我不允许留在该处,我和他交涉不果,他指示把我关在一辆警车,而这成为我被控违反禁区法令的原因。”

他认为本身没有违法,因为当时警方没告知他有关地点是禁区,也没有禁区标识,而他是在警察训练中心被重新逮捕及扣押在警车,并非他闯入该处。

他表示,警方当晚没有直接以禁区法令提控他,而是在数日后才通知他被控,因此他相信是事后才想到这个行动。

另外,蔡添强也表示,不明白为何警方针对当天集会所提控的众多案件中,并没有把推翻警车毁坏公物案件带上法庭。

他说,警方在大集会后一度播放有关推翻警车的短片。

【本篇内容已在2014-01-2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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