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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014
“我锁你开,枉顾法律!”槟岛市局执法员报警揪司机
作者: admin

(槟城)你锁我开,视法律于无物!相信是开锁匠的司机在众目睽睽之下解开槟岛市政局的锁轮器并弃在海边,与家人扬长而去。

此案周二(4日)晚上10时许发生在新关仔角交通岛一带。这是槟岛市政局2011年实行锁车轮措施以来,锁车器首次被人解开且弃在一旁的案例。市政局执法员事后到浮罗池滑警局报案。

轮锁弃海堤外石堆上

据了解,执法员因柔佛注册的丰田柯罗拉(T o y o t aCorolla Altis)轿车违例停放而锁上车轮,但他们离开后,司机出现并在5分钟内解开轮锁(没有破坏),而且与家人上车离去。该轮锁没有被破坏,只是被丢到海堤外的石堆上。

司机擅开锁犯法
林文明:拒缴50将罚1万

槟岛市议员林文明闻讯赶到现场时说,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而司机擅自开锁已触犯刑事罪,拒缴50令吉罚款的后果将换来最多达1万令吉的罚款,因小失大。

“我们可以找到这名司机,因为执法员有记录车牌。

他至少触犯2项刑事条文,即刑事法典186(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和379(盗取公共财物)条文,前者罪成最高刑罚2年监禁,或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后者罪成最高刑罚是7年监禁,或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除了林文明,事发时正好在新关仔角巡视的槟岛市议员陈金辉、陈慧萍与李俊杰也到场了解情况。

早在2012年10月6日,一名54岁妇女在中路及克全路一带违例停车被锁车轮后,以后备轮胎换下被锁的车轮。槟岛市政局在2天后根据车牌记录找上事主大山脚住处时还找到车轮和轮锁,过后把事主控上法庭。女事主因偷窃罪成被罚款1千500令吉。而在这之前,也有一名车主犯下同样罪行而被罚款8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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