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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4
陈燕材:仅通过电话“照会”.陈骏斌单方解散州委会
作者: admin

(亚罗士打)吉州行动党“711委员会”主席陈骏斌被炮轰在未照会其他州委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解散被党员选出来的州委员会。以署理主席陈燕材为首的11名执委昨早(27日)就此召开紧急会议,一致不认同陈骏斌解散州委员会的举措。

他们强调非恋权,只是要求解释,所以要求中央执行委员会(CEC)白纸黑字发出通知函,并列出须解散的理由,以及等待社团注册局回函确认已承认现有中委会。

“必须发公函厘清”
陈燕材:绝不恋权

陈燕材说,他们尊重陈骏斌要解决吉州行动党闹双包的问题的意愿,但是身为有原则州委,只是要求中委会发出正式的公函来厘清,并强调他们绝不是恋权。

“中委会应该出示社团注册局承认的信函,而不是由律师对外发表谈话而已。”

他重申原意接受解散711州委员会的结果,但前提是“中委会是真正合法的”。同时中委会要正式公函给711州委员会,而不是通过电话“照会”而已。

“若党中央有依照上述程序进行,相信才能令到党员信服成立已有47年的行动党。”

他强调,他们所作所为是要捍卫党的原则的公正及透明。

此外,针对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吉州会闹分裂,因有一小撮人去混淆党员,组织秘书刘程晖反认为,数位中委才是元凶,若非他们没有根据党章插手吉州事务,就不会衍生之后的所有问题。

“如果当初让李源益领导吉州委员会至改选为止,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就不会发生后来闹双包的问题。”

解散及解释秩序颠倒

陈燕材透露,陈骏斌宣布解散州委员会是个人决定,后者下午3点宣布解散,下午5点才要召见州委解释,已颠倒了两者前后的秩序。

“下午5点时仅有6人出席陈骏斌召开的临时会议,大家也不认同在未明朗化前就解散711州委员会的决定。”

询及有多少党员支持“711委员会”,刘程晖声称虽不能明确知道有多少名党员,估计超过60%。

受到中委会委托,由再里尔领导的临时委员会也被指违反党章,因为根据党章,临时委员会只能成立6个月,而再里尔已领导逾1年。

此外,副主席恩都也说,中委会必须根据711委员会,赢得所有州委的认可,大家才愿意解散,即出示社团注册局承认中委会的信函、中委会致函给711委员会、信函内要志明。

711委会须对党员负责

陈燕材说,“711委员会”共有15人,而倾向吉州“926委员会”的有3人,即主席陈骏斌、州委李宝珠、妇女组主席李晓君。

他说,除了1人因身在国外未克出席外,另外有11人都出席昨早的临时会议,大家都不认同陈骏斌的擅自宣布。

他强调,711委员会是由党员所推选出来,而不是注册团体指派,所以须对党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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