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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2015
铁藤挥打弃荒郊.夫妇控虐佣准保外
作者: admin

(雪兰莪.士拉央30日讯)因嫌弃印尼女佣工作不勤快而将她打伤,较后还将她丢弃在荒郊野外的巫裔雇主夫妇,今日分别被带上士拉央地庭及推事庭面对4项控状,两人否认有罪,获准以5万2千令吉保外。

2名被告分别是沙鲁阿兹林(30岁,移民局官员)及朱莱卡(26岁,家庭主妇)。

根据控状,他们涉嫌于4月18日约晚上7时30分,在士拉央SimfoniHeights公寓的一个单位贩卖一名23岁印尼籍女子,并使用铁条及藤条蓄意致伤她,因而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与非法移民法令第13(b)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26(以危险武器致伤他人)条文。

一旦罪成,他们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或鞭笞。

主控官莎丽花副检察司表示,基于上述控状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因此不建议被告保释外出。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扎希则说,2名被告是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名3岁及6个月大的儿女。

他说,女被告是一名家庭主妇,若法庭不允许2人保释,其家庭除了将失去经济来源,年幼的子女也将无人照顾,希望法官可给予2人保释外出。

地庭法官法斯宁最终允许2名被告以每项控状7千令吉保外,附加条件是交出国际护交予法庭保管、不准骚扰控方证人及每第一及第三个周六到警局报到。

另控雇非法外劳

另外,他们也在推事庭面对2项雇用非法外劳及非法持有他人护照罪。

控状指他们在上述时间及地点,雇用一名没有合法准证的印尼籍女子,并在没有授权下持有她的国际护照,因而抵触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条文及1966年护照法令第12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坐牢不少于1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希瓦在要求减低保释金时说,沙鲁阿兹林是一名公务员,绝不会弃保潜逃。

推事娜米拉允许2名被告共以1万2千令吉保外,附加条件是将国际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及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

此案将于5月1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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