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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15
涉嫌洗黑钱被控8罪.前董事失信案731过堂
作者: admin

(霹雳.怡保23日讯)一家公司前董事涉嫌在8年前失信及洗黑钱而被控8项罪状案,涉及款额高达104万令吉,由于控辩双方还未完成文件处理程序,此案定于今年7月31日再度过堂。

被告柏尼西尔文(61岁,怡保人),是蓝谷种植公司前董事,他今年5月22日被反贪委员会官员带上怡保地庭面控,案件今日过堂。

双方仍需时间处理文件

由于控辩双方仍需时间处理文件,怡保反贪污地庭法官丽哈爱达将此案定于7月31日再度过堂。

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为莫哈末希卡尔,被告代表律师为N.友恩达。

反贪会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及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进行提控。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下被控4项罪名,第一至第三项控罪是指被告于2008年6月27日,以蓝谷种植公司董事身分分别失信3张志期2008年6月27日的支票。

另一项控状指身为蓝谷种植董事的被告,于2007年8月8日在怡保一间律师事务所,失信一张40万令吉支票,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2至20年、鞭笞及罚款。

柏尼西尔文也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下,面对另4项控罪。

在第一至第三项控罪中,分别指被告于2008年6月27日涉及洗黑钱,即把3张支票存入被告的银行户头,这些支票是从非法活动所得;其中两张支票的数额是21万6千666令吉65仙,另一张支票的数额是21万6千666令吉70仙。

另一项控罪是指被告于2007年8月8日在怡保一间律师事务所接受一名人士一张40万令吉的支票,有关支票是非法活动所得。

若在此条文下罪成,被告将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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