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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5
共车贩毒.2男女绞刑
作者: admin

(柔佛.麻坡6日讯)耗时4年审理的峇株巴辖一对华裔男女共车贩毒案今日结案,麻坡高庭法官基于辩方无法挑起任何合理的疑点,判处两人绞刑。

两名被告是首被告刘凤仪(40岁,侍应生)和次被告黄朋胜(49岁,杂工),分别由代表律师阿兹米和威瓦纳仁出庭辩护;此案由副检察司再莱妮主控。

2被告属朋友关系

案情显示,两名被告属朋友关系,他们是于2011年11月29日下午共车取道南北大道,由北往南途经160公里处时,遭警方路检时截停,并从首被告身上搜获毒品。

案情指,次被告则独自驾车冲过路检逃逸,在南北大道100公里处撞及一辆罗里并失控翻覆,次被告随后弃车而逃,最终仍被警方逮捕。

第一控状指, 首被告在2011年11月29日下午约4时30分,身上拥有5.88克的甲基安非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可与相同法令的39A(1)同读。

第二控状指,两名被告在上述日期及时间,因拥有0.04克的硝甲氮平(俗称“一粒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

第三控状则指,两名被告在2011年11月29日下午约3时45分,共车在南北大道160公里处(礼让县内),因涉嫌贩运381.02克毒品,包括283.92克海洛因和97.1克乙醯吗啡(monoacetylmorphines),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可与相同法令的39B(2)条文同读。

法官拿督再纳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基于辩方无法提供合理的疑点,分别裁定首被告在第一控状下被判监禁3年,两名被告则在第二控状下被判监禁2年,以及两名被告也在第三控状下被判处绞刑。(以上人名皆为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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