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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5
侨丰产业10月22日停牌.独立顾问:小股东应换股
作者: admin

(吉隆坡4日讯)侨丰控股(OSK,5053,主板金融组)全面献购侨丰产业(OSKPROP,6661,主板产业组)已达94.08%强制性全购水平,强制性全购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一旦股票开始暂停交易,未接受献议的小股东恐面对售股无门窘境,但独立顾问立场不变,认为小股东应接受换股方式而拒绝现金收购。

公众持股比例剩5.92%

侨丰产业在盘后公布,公众持股比例剩5.92%,根据上市条例,其股票将在即日起的30个交易日,即10月22日停牌。

侨丰产业表示,无意采取任何行动,以将公众持股提高到法定的25%水平。

此前,侨丰控股在全购文件中写明,有意维持侨丰产业上市地位,但除非接受献议者超过90%,公司将启动强制性全购机制。

根据马股上市条例,如果公司的公众持股比例少于25%,可向大马股票交易所申请接受有关比例,只要交易所认为有关比例仍可达到一定的市场流通率,一般会予以批准,但若公众持股比例少于10%,则将面对暂停交易的情况,到时股东将面临出仓无门的窘境。

《星洲财经》特此谘询大马投资银行,该行仍维持小股东应接受换股方式,但拒绝现金收购的立场。

“侨丰产业现已进入强制性全购阶段,我相信小股东应该清楚未来的走向,但我们仍维持独立顾问报告的立场。”

根据独立顾问大马投资银行结论,侨丰控股以1换1比例全购侨丰产业“公平”,主要是侨丰控股重估净资产估值(RNAV)为每股2令吉54仙,比侨丰产业的每股2令吉64仙,低10仙或3.8%,影响并不显著。

同时,每股1令吉95仙收购价,比侨丰产业股票溢价空间为2仙至4仙(1%至2.1%),而侨丰产业的流动性为4.6%,仅略低于母公司的5.7%,并未出现太大的差别,因此献议“合理”。

现金收购“合理”但不公平

不过,现金收购对侨丰产业不公平,主要是每股1令吉95仙全购价比侨丰产业的RNAV出现26.1%或69仙的显著折价,但现金收购比侨丰产业股价仅溢价2仙至4仙(1%至2.1%),因此堪称“合理”,而对侨丰产业凭单的现金收购建议,和母股一样,合理但不公平。

侨丰控股是在今年7月获证券监督委员会(SC)批准,以每股1令吉95仙和每股1令吉60仙并购侨丰产业及辟捷控股(PJDEV,1945,主板产业组),并在随后召开的股东特大获得股东压倒性通过。

截至8月21日止,侨丰控股持有辟捷控股61.0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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