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芙蓉19日讯)涉及打劫及致伤他人案的华裔男子,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控方不满判决而对案件向芙蓉高庭作出上诉,惟在经过审理后,芙蓉高庭以控方没传召关键证人,提供有利证据为由,决定维持芙蓉地庭原判,判决男子当庭释放。
无法证明被告涉案
芙蓉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卡玛鲁丁指出,控方虽然针对这宗案件作出上诉,但由始至终都无法传召案件中的关键证人出庭提供关键证据,以证明被告涉案在内。
因此,他说,高庭并没理由推翻地庭判决,所以,他认为此案无须再度拖延下去,因而决定维持原判,判决被告当庭释放。
涉及此案被告是来自波德申宁宜船头的彭宜进(58岁),他是于6年前因涉及当地一宗行劫伤人案后提控上庭。
后来,基于彭宜进声称并不认识案件主谋的据点,同时在6名证人的供证下,证明了他的清白,于是,时任芙蓉地庭法官的拿督加吉星,在2年前在判决彭宜进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彭宜进是被控于2010年5月9日下午5时至6时20分之间,与钟志川(译音、43岁)涉及在宁宜船头抢劫沈阿林(译音、47岁),因而抵触刑法394条文(抢劫及致伤),并可在109条文下同读。
此案的律师代表是哈雷斯及蓝扎里。
2刀匪逃走1跌死
案情显示,船头沈姓男子遇劫案是于2010年5月9日下午6时20分,发生在宁宜船头往波德申方向的甘拔园,2名刀匪趁事主回家时,冲上前攻击和抢劫。
但是,2名刀匪持巴冷刀干案,导致伤者的头和手皆被砍伤,缝了多针,其右手也因挡刀造成3根手指被砍,尾指被砍断,至今寻不回断指。
据了解,2名劫匪过后骑上伤者的摩哆车逃跑,且没戴头盔,结果其中一劫匪在途中失控翻倒跌死。
警方较后在距离劫匪跌死的地点约1公里外的油棕园路上,发现劫匪弃下的摩哆车,中途也起获一把巴冷刀。
事后,劫匪的同党相信是弃下摩哆车后,由其他人接应,最后在车内与另2人一起落网,警方也起获200余令吉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