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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2016
昔县会取缔违规广告牌.怕罚1千业主自行拆
作者: limlc

(柔佛.昔加末13日讯)昔加末县议会从本月10日展开第二阶段取缔不符合规格的广告牌,4天内共有26名业者接获县议会发出的警告信,任何接获警告信的业主需自行拆除广告牌,否则会向业者发出高达1000令吉罚单。

昔加末县议会主席米斯万向星洲日报《大柔佛》社区报指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2及102A条文(171项条例)清楚阐明,为了民众的安全,任何商店的广告牌不能覆盖在窗口上,因此有关法令也列出安置广告牌的指南。

拆除费附加在执照费

他说,县议会也委任了指定承包商协助县议会拆除,如果接获警告信的业者没有即刻拆除,县议会将会把拆除广告牌的费用,附加在明年的商业执照费用内。

“县议会执法组从昔加末市区开始展开上述取缔行动,截至今日下午4时为止,已有26名业者接获警告信,县议会将会把这项取缔行动逐步扩大到其他市镇,包括太子城、武吉仕砵、焜明园及甘榜登雅等地区。”

盼业者给予合作米斯万说,虽然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9条文赋予县议会权力向没有遵从指示的业者发出高达1000令吉罚单,可是县议会更希望业者能够给予县议会合作。

他表示,如果由县议会拆除违例的广告牌,业者肯定要承担更高昂的费用,因为县议会只负责拆除广告牌,不会协助安置新的广告牌,不符合规格的广告牌则会交由业者自行处理。

他补充,县议会执法组将会继续上述取缔行动,直到所有业者遵守有关广告牌条例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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