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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6
警方:强奸犯透过社媒认识.利用微信性诱孩童
作者: acechor

(吉隆坡1日讯)警方揭露,微信(WeChat)成为强奸犯最爱使用来性诱孩童的通讯渠道!

全国警察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调查组主任王清兰助理总监指出,近年来警方发现强奸犯大量透过社交媒体认识孩童的趋势。

她说,统计显示,2012年发生54起与社交媒体有关的强奸案、2013年44起、2014年的60起、2015年184起,而今年1至5月已有63起。

184案75%通过微信认识

她今日在媒体联访中指出,警方去年接获的184宗案件中,138起或75%是通过微信认识。

她表示,微信在中国非常普及,而大马则一般使用WhatsApp;去年的案件中,强奸犯与受害者通过WhatsApp认识的有3起,脸书35起(19%)。

“而在今年,47起案件受害者通过微信认识强奸犯,脸书则有12起(19%)。”

13至15岁最易受性诱

王清兰说,最易受性诱的年龄是13至15岁的孩童,有50%受害者为这个年龄层小孩,30%为15至18岁少女,2%为10至12岁女童,而18岁以上者有约20%。

“这个年纪的女孩刚升上中学,开始脱离父母的看管,她们性情易变,从心理来看很需要朋友,对异性充满好奇。”

她表示,要是没有及早给予性教育,女孩子们容易受诱惑沉沦于性欲并做错事。

“大部份受害者被诱骗去约会,结果遭到强奸,这种情况很常见。”

警通过脸书寻失踪童

警方将与脸书合作,从今年9月开始在脸书发布我国失踪儿童及少年照片与资料,寻求网民协助寻人。

王清兰指出,脸书新加坡分公司的代表今年初接洽警方,建议通过脸书寻找失踪孩童,全国总警长已经应允。

她表示,在科技发达的时代,警方也要物尽其用利用网络达到更佳成效,进一步扩大寻人脉络。

她指出,我国每年平均有约2000名18岁以下孩童及青少年失踪,而99%寻回。

另一方面,王清兰说,警方是在去年7月成立失踪孩童网络平台(portal kanak-kanak hilang),浏览量超过3万次,但失望的是警方不曾接获任何有关失踪者的消息。

王清兰呼吁家长让孩子在适当时候接受性教育,避免她们懵懂遭到性侵。(图:星洲日报)

恋童犯幼时曾遭性侵

大马过去曾发生数起轰动的恋童癖者性侵孩童案件,警方发现嫌犯小时候有过阴影成为受害者或曾遭性侵,长大后变成邪恶淫魔。

王清兰指出,一名30岁大马工程师在新加坡落网并控告涉及31起性侵儿童案,最后被判坐牢30年及打鞭24次,被告被指于2008至2009年间也涉及大马15起案件。他曾在学生时代被补习老师性虐待长达6个月。

“受害者不应该噤声,我们有很好的辅导团队,给予他们心理上的帮助与引导。”

不管怎样,她坦承,在大马,法律上没有男性被强奸这回事,但警方在某些方面是可以给予援助的。

她记得曾经有一名18岁男生写信到某家英文报揭露自己遭到一名妇女强奸,虽然她最后找到这名受害者,但对方基于颜面问题拒绝见警方。

63岁性侵11人

至于恋童癖者,她表示警方没有实际的数字,不过曾经逮捕过数人,其中一名63岁嫌犯,性侵过11名8至14岁的受害者。

王清兰说,嫌犯一般在夜市寻找猎物,特别是四处乱逛的小女孩,他以请吃炸鸡进行诱惑,引对方上钩。

她说,警方是在公众举报后逮捕到嫌犯,并发现嫌犯藏有超过50件的色情内容物品,不过嫌犯在扣留期间去世。

10至16岁成恋童目标

王清兰指出,根据研究,那些来自单亲家庭或父母终日忙于工作而被忽略的小孩,容易成为恋童癖者的目标。

“嫌犯会表现得非常亲切,给受害者钱或请客或帮助手机加额,或放学后邀她们到公寓游泳,甚至取信于女孩的家人,最后把女孩带回公寓,诱导她们看色情片脱衣服作出口交行为,说这是成长的过程,进而强奸或鸡奸她们。”

她也说,嫌犯性欲非常强,他们喜欢性侵的对象是10至16岁的孩童。

她说,在大马尚未有法律对付恋童癖者的性诱行为,只有在发生强奸案后,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6、377C及377E条文将嫌犯绳之以法。

她指出,沙巴州于去年8月17日发生一起恋童廦强奸案,两名年龄6岁及12岁的女童被嫌犯诱导上摩哆车载去买东西,结果嫌犯将6岁孩子弃在半路,把姐姐载到油棕园强奸。

她说,在事发约一年后,警方上个月才逮捕到嫌犯并控上法庭,嫌犯被判坐牢65年及鞭笞16下。嫌犯招认曾性侵10至12岁的女童。

恋童魔案迄无受害者报案

英国恋童魔赫克尔事件爆发后揭露我国有多达23名受害者,然而警方迄今一个月以来未接获任何报案。

王清兰表示,警方正设法鉴定更多受害者的身份,她不愿透露已找到多少名受害小童。

她指出,警方已经致函英国驻马最高专员署,提出前往英国监狱向赫克尔录取口供的要求,目前正等待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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